@镇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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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镇江市丹徒区教育系统部分学校
2023年“金山英才”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招引紧缺教育人才,提升丹徒区师资综合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印发<“金山英才”教育领军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镇教发〔2021〕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丹徒区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体岗位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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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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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丹徒区教育系统部分学校
2023年“金山英才”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招引紧缺教育人才,提升丹徒区师资综合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印发<“金山英才”教育领军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镇教发〔2021〕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丹徒区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至2005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丹徒区教育系统部分学校2023年“金山英才”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1,下简称《岗位表》),专业条件要求参照《丹徒区教育系统部分学校2023年“金山英才”校园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附2)。
8. 招聘面向范围为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大学、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院校、“一流学科”建设院校(含原“985”“211”院校)及部分知名科研院所的优秀应届毕业生;2023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国(境)外高校,在规定时限毕业且获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其他非“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9.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10.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1.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如报名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12.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丹徒区内各学校现有在编教师不得应聘。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请不要报名应聘。
二、报名方式: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9:00-3月10日24:00。
2.报名材料:(电子文档)
(1)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PDF格式);
(2)《丹徒区教育系统部分学校2023年“金山英才”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word格式)及近期证件照(蓝底、JPG格式);
(3)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扫描PDF格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及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扫描PDF格式);
(4)个人简历、教师资格证书、各类奖励证书、在校任职证明、所修课程及成绩、发表论文情况等材料(扫描PDF格式);
(5)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应聘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岗位,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附件4)(扫描PDF格式)。
以上各项材料请考生认真准备,并按相应要求格式打包发送邮件。
3. 报名邮箱为:dtjyrsk2023@163.com,报名需提供相应格式文件,以压缩包形式作为邮件附件发送,压缩文件以报名学科、岗位代码、本人姓名及手机号码命名。报名期间需保持电话联系畅通。报名期间丹徒区教育局将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邮箱回复初审结果,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邮箱查看。
4. 现场确认: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相关资料后,应在面试前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材料审核,审核时需提供所有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丹徒区教育局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联系咨询电话: 13952845700(曾老师)、13952949162(龚老师)。
(二)岗位核减、取消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丹徒教育网(http://www.dtqjyj.cn/ 下同)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ks/)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 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初试、面试方式进行。各岗位成功报名人数若超过10人,考生须先进行初试,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前10名入围面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岗位成功报名人员若未超过(含)10人,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初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须确保通讯畅通)。
(一)初试
初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演讲能力,初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初试采取百分制,初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初试成绩和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初试结束后在丹徒教育网公布,初试结果仅作为入围面试依据,不计入总分。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学能力等综合素质。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由试讲和答辩两个部分组成,试讲占60%,答辩占40%。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于考试结束3日内在丹徒教育网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上公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招聘考试工作方案由区教育局制定,经区人社局核准同意后,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四、体检和签订就业协议
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试讲成绩高者入围;如试讲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因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以及个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区教育局报区人社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同分,参照上面规则执行。
体检工作由丹徒区教育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合格的毕业生现场签订就业协议。逾期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视为主动放弃应聘岗位。
五、考察、公示及聘用
用人单位参照普通公务员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以及个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区教育局报区人社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同分,参照上面规则执行。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丹徒区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其中,01、02、03岗位由应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对反映有违纪行为和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2.拟录用人员名单公布后两个月内未到聘用单位办理手续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于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报名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教师资格证书或在2023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3.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4.新录用教师须在丹徒区教育系统最低服务五年(含试用期),其中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再次应聘本系统的资格。
六、其他
1. 引进录用的优秀人才,如符合镇江市《“金山英才”教育领军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条件的,按规定享受30万元(博士)或10万元的安家补贴、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50%、全额契税补贴等优惠政策。
2.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3.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丹徒区教育局0511-88976011;
政策咨询电话:丹徒区人社局0511-80896032;
监督电话:丹徒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511-80897191。
本招聘公告由丹徒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丹徒区教育系统部分学校2023年“金山英才”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附件2:丹徒区教育系统部分学校2023年“金山英才”校园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3:镇江市丹徒区教育系统部分学校2023年“金山英才”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4:未就业承诺书
丹徒区教育局
2023年2月20日
02
镇江市丹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
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卫生健康系统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经丹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同意,丹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卫健委)公开招聘22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体岗位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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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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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丹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
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镇徒人社事招公告[2023]3号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卫生健康系统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经丹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同意,丹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卫健委)公开招聘22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至2005年2月28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卫生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卫生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卫生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2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本次招聘中的工作经历计算基准日期为2023年2月28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俭学等不列入工作年限)。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丹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
(八)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丹徒区卫生健康系统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1年内参加丹徒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拟录用公示后放弃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十一)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2023年4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请不要报名应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初审采用电子邮箱方式。报名人员将报名表、1寸电子档照片、所需材料原件(详细见报名所需提交材料)做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并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名称及代码”命名,发至2656600804@qq.com邮箱,保持手机联系畅通,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咨询电话:0511-88982411。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上午9:00)-2023年3月1日(下午16:00)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所需提交材料:
1、报名材料:
(1)报考人员需携带《2023年丹徒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2023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等其他材料,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
(2)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还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档案托管证明,并签订“尚未落实工作”承诺书。
(3)非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如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明、档案托管证明,并签订“尚未落实工作”承诺书。
(4)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2、资格审核:
区卫健委根据公告的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考生需提供以上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考核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核减或取消岗位。资格审核后2日内,区卫健委统一填写《2023年丹徒区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汇总表》,报区人社局备案。如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在丹徒区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务公开(http://www.dantu.gov.cn/dantu/xxgk/zwgk.shtml)发布公告核减、取消相应招聘岗位。
(四)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在丹徒区卫健委310办公室(镇江市丹徒区丹徒新城谷阳大道171号)领取笔试《准考证》(缴纳笔试费100元),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工作方案由区卫健委制定,经区人社局核准同意后,区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
(一)考试方法
本次招聘中101岗位至115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116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各项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按一定比例合成总成绩。
1、笔试内容:岗位所需专业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考试时间为100分钟。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人数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将于笔试后三个工作日内在丹徒区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务公开(http://www.dantu.gov.cn/dantu/xxgk/zwgk.shtml)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2、面试内容: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职岗位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116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成绩计算
101岗位至115岗位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面试;考试考核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116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三)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和入围下一轮测试人员名单在丹徒区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务公开(http://www.dantu.gov.cn/dantu/xxgk/zwgk.shtml)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区卫健委参照国家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丹徒区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务公开(http://www.dantu.gov.cn/dantu/xxgk/zwgk.shtml)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其它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3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组监督电话:0511-80873661
区人社局政策咨询电话:0511-80896031
区卫健委报名咨询电话:0511-88982411
附件1:《2023年丹徒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2:《镇江市丹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附件3:“尚未落实工作”承诺书
镇江市丹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江市丹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2月21日
03
2023丹徒区国有粮食企业
集中公开招聘简章
国有粮食企业岗位人员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4名。
具体岗位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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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丹徒区国有粮食企业
集中公开招聘简章
国有粮食企业岗位人员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4名。
一、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6.适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其他详见岗位表
二、信息发布
在“镇江人才在线(www.hrol.cn)”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至3月4日。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2023年3月4日。
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箱方式报名,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将(附件)及相关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 1134498183@qq.com ,标题注明:姓名+岗位。
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个人简历和其他相关资格证明。
四、资格审核
根据报名信息,招聘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降低报名条件并延长报名时间,重新发布公告接受报名。
五、考试组织实施和成绩公示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
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笔试成绩于3日内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下一轮面试的人员。
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总成绩折算方式: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所有考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对总成绩进行公示。
六、体检和政审
按照总成绩排名1:1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我公司确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在该岗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镇江人才在线”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录用手续。被聘用者与招聘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布一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
本次招聘采取委托招聘方式,与具有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委托招聘协议,并明确相关要求。
联系人:唐经理,
联系电话:13656135778,
监督电话:0511-80853521
附件1:岗位表
附件2:报名表
镇江市丹徒储备粮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0日
04
句容市公安局
2023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句容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句公[2021]89号)精神,句容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具体岗位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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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公安局
2023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句容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句公[2021]89号)精神,句容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句容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勤务辅警(应急处突)12名,交通警察大队勤务辅警6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2.热爱公安警辅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为民服务、吃苦耐劳精神,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服从工作调配和安排;
3.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无重大疾病和传染性疾病,无残疾和生理缺陷,无口吃、重听、色盲色弱,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特殊标记,语言、行为、思维、精神正常,心理健康;
4.《个人银行征信报告》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华阳东路中国人民银行打印);
5.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年龄、性别、学历、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句容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一)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二)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三)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五)目前正在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六)曾在本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因个人原因离职未满3年的(注:截止到2023年1月31日);
(七)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初审、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培训、录用等程序进行。其中,笔试采用加权分方式计算成绩。
(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至2月24日,上午9:00-11:00或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句容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华阳镇宁杭北路42号,加油站隔壁)。
3.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2023年句容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
(2)本人家庭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
(5)《个人银行征信报告》原件;
(6)符合报名条件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的各项信息。招聘单位对照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初审,并留存复印件。
5.岗位计划核减:报名截止后,人数不足或岗位无人报名的,在句容市公安局网站发布公告(http://www.jurong.gov.cn/jrgaj/,网址下同),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
(二)体能测试。报名的应聘人员,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为坐位体前屈、握力、俯卧撑、1000米跑四个项目,具体测试内容及考评标准见附件3。体能测试结束后,按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考试环节人员(末位同分的,则一并进入)。
(三)现场考试
现场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不指定复习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基本法律常识和时事政治。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加权分为5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则一并进入面试)。主要测试适应岗位履职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报考巡特警大队勤务辅警岗位总成绩按照体能测试占40%、笔试占3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计算;报考交警大队勤务辅警岗位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句容市公安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招聘岗位人员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从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实行依次递补。
(五)政审。由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对体检合格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的遵纪守法表现情况进行审查,政审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六)录用。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试用期一个月,合格者聘为正式辅警。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中止,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句容市公安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资待遇
1.享受句容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2.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句容市最低工资标准,试用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未尽事宜由句容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11-87277023
咨询电话:13913409916(包经理)
附件1:《2023年句容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附件2:《2023年句容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附件3:2023年句容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考核项目及考评标准
句容市公安局
2023年2月20日
05
招商银行镇江分行
2023年春季校园招聘
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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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丹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镇江人才在线、句容公安、招商银行
编辑:何冰
审核:解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