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为推进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句容市检察院探索建立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未成年人训诫和督促监护机制,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以多部门协作、多角度联动等方式,加强对“熊孩子”的矫治教育工作,用心引导走上人生正轨。
共建机制融合监管资源
“我们在春节期间发现一名未成年人实施盗窃,准备进行治安处罚,基本情况已通过系统发给你了……”1月31日,句容市检察院未检检察官接到市公安局工作人员的电话。
为形成信息联通、问题联治、工作联动的保护合力,句容检察院通过座谈磋商、联席会议等形式,与句容市公安局建立信息通报机制、与句容市教育局深化检校合作机制,与句容市妇联共建家庭教育讲师团,不断提升临界预防、联合帮教、亲职教育质效。
联合训诫促进帮教质效
“我承认自己对小孩管教不到位,导致他犯下了这样的错误,今后我一定好好管教,履行好一个父亲的责任。”2月7日,在检警联合训诫现场,未成年人刘某的父亲作出承诺。
对列入矫治教育重点的未成年人,句容市检察院在联合公安机关做好后续帮教矫治方案的基础上,突出宣布行政处罚环节的训诫工作,对予以行政处罚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一同开展检警训诫,教育引导“熊孩子”认识到行为的性质与危害,责令其家长履行监管职责,积极配合帮教矫治工作。
引入“外脑”提升社会支持水平
“作为家长,你的孩子出现问题后,需要从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入手,不断改进家庭教育方式,加强沟通交流,改善亲子关系……”在2月7日联合训诫现场,句容市启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室的心理老师王芳与家长就如何改进家庭教育方式等进行交流。
为提升未检社会支持体系专业化水平,句容市检察院将市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市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市启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室等社会组织作为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帮教矫治的重要参与力量,通过邀请相关机构的专业社工到场参与训诫、委托开展后续跟踪帮教等,进一步做好“后半篇”文章,切实增强矫治教育实效。(通讯员 刘薇 钟海 全媒体记者 张驰川)
编辑:万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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