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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已完成97% 市社保中心提醒:未认证的需及时认证

2023-02-09 16:37

今日镇江讯 开展社保待遇资格认证是有效避免养老金被冒领、切实防范社保基金风险、守好人民群众“养老钱”的重要举措。2月9日,记者从市社保中心获悉,截至2023年1月底,我市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完成率已达97%,但仍有少部分人员未完成认证。

市社保中心提醒,未完成认证的人员可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或者微信、支付宝“江苏智慧人社”小程序,根据提示自助完成认证;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至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村)便民服务站、社保经办机构进行人工认证。如发现待遇暂停发放,请及时与镇江市人社服务热线12333取得联系,认证通过后即可恢复社保待遇领取资格并进行补发。

据了解,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对象包括企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工伤保险定期待遇领取人员及相关供养待遇领取人员。每次认证后有效期自动顺延12个月,有效期内任意时间可再次认证,一年内可多次认证。(通讯员 曹逸 全媒体记者 古瑾)

编辑:万嘉

审核:曾海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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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镇江讯 开展社保待遇资格认证是有效避免养老金被冒领、切实防范社保基金风险、守好人民群众“养老钱”的重要举措。2月9日,记者从市社保中心获悉,截至2023年1月底,我市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完成率已达97%,但仍有少部分人员未完成认证。

市社保中心提醒,未完成认证的人员可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或者微信、支付宝“江苏智慧人社”小程序,根据提示自助完成认证;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至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村)便民服务站、社保经办机构进行人工认证。如发现待遇暂停发放,请及时与镇江市人社服务热线12333取得联系,认证通过后即可恢复社保待遇领取资格并进行补发。

据了解,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对象包括企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工伤保险定期待遇领取人员及相关供养待遇领取人员。每次认证后有效期自动顺延12个月,有效期内任意时间可再次认证,一年内可多次认证。(通讯员 曹逸 全媒体记者 古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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