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开学在即,丹阳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收费和公示的通知》,公布了新学期代收项目、收费标准等事项。同时,明确要求对2022年秋学期相关费用进行结算清退。
通知中说,为做好新学期开学收费工作,杜绝教育乱收费,促进教育发展和教育公平,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在学校醒目处将“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并严格按收费项目和要求收费。公示后,请拍照留存备查。
公示内容应该包括收费批复上的收费和其他代收代支项目,代收代支项目必须详细注明代收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对象。
通知中还载明,鉴于2022年秋季学期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造成丹阳市大部分学校部分时段实行线上教学,根据相关收费文件精神,应对相关费用进行结算清退。
同时,因为疫情形势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以及丹阳市财政缴费系统的实际情况,在2022年秋季学期结束时,没有进行相关经费的结算和退费工作,在新学期开学时应进行结算,并在新学期收费时相应扣减应退费用(四舍五入取整到元)。(全媒体记者 朱美娜)
编辑:朱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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