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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交警出台“十一项措施”服务交通物流保通保畅

2023-01-31 19:16 平安镇江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优化交通物流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江苏省公安厅服务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十项措施》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镇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制定了《服务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十一项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全力保障重点物资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

对运输医疗防控、民生、能源等重点物资、应急物资的车辆,以及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输车辆,在拥堵路段给予优先通行。在大型物流园区、物流集散地周边道路增派警力,加强指挥疏导,维护交通秩序。

二、放宽城市货运车辆通行

轻型及以下厢式、封闭式货车除高架、隧道外,允许其在全市其他范围内全时段通行,无须办理通行证。中型厢式、封闭式货车(不包括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除高架、隧道外,非早晚高峰时段进入限行区域,无须办理通行证。其他按规定进入限行区域需要办理电子通行证的,可通过“交管12123”APP、镇江交警微信公众号、“镇合意”APP或线下办证点等途径申报,承诺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三、优化城区停车管理措施

积极会同城管等部门调整优化停车管理措施,实地查勘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物流集散地、医院、餐饮集中地段等重点区域周边路段,在确保交通安全畅通的前提下,通过增设临时卸货停车泊位、夜间免费临时停车泊位等方式,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停车需求。

四、快速审批剧毒化学品运输通行证

对涉及疫苗、抗原检测试剂、药品等医疗物资原材料剧毒品运输的,缩短审批时限,省内运输的当日审批完成。根据实际调整危化品车辆限行时间和区域,保障正常物资供应。

五、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处罚

对货运车辆超载10%以下、超速10%以下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坚持不罚款、不卸载、不扣证、不扣车的“四不原则”,以教育、纠正为主。对有明显安全隐患的车辆,主动提供帮助,消除安全隐患。

六、为紧急就医提供应急交通保障

优先保障救护车等急救车辆通行,群众突然患病、急需送医救治,遇交通拥堵时,可以拨打110或就近向执勤交警求助,开辟紧急就医“生命绿色通道”,实行快速处置、全线联动,指挥其他车辆避让,必要时安排警车开道护送。对因救助群众等紧急原因闯红灯、超速等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后免于处罚。

七、全力为司乘提供暖心服务

协调高速公路“一路三方”共同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执法服务站设立便民服务驿站,为司乘人员提供饮水、急救药品等便民服务设施,为医疗防疫用品、冷链生鲜、农副产品等民生保障物资运输车辆提供便利。

八、开通涉疫应急窗口

在车管所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及疫情防控、民生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生产等车辆和驾驶人,实行加急办、预约办、便捷办。对最新批量投入使用的医疗服务保障等重点车辆,主动为相关单位提供牌证集中办理服务,采取专线电话、专门窗口等方式,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确保快速上牌投入使用。

九、实行驾驶证注销、机动车报废“延期办”

对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因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而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期止统一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对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因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导致驾驶证可能被注销的,将注销期止统一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

十、实行驾驶证期满换证业务“容缺办”

对全省13个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通过互联网平台申请办理“期满换证”业务时,2023年3月31日前允许容缺身体条件证明办理,身体条件证明应在2023年6月30日前提交。

十一、实行车辆查验“容缺办”

在用机动车在查验(检验)过程中,在不改变车身长度、宽度、高度和不影响安全的前提下,对10种情形实行“容缺整改”,8种情形实行“容缺通过”。

来源:平安镇江

编辑:毛蕴劼

审核:曾海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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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优化交通物流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江苏省公安厅服务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十项措施》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镇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制定了《服务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十一项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全力保障重点物资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

对运输医疗防控、民生、能源等重点物资、应急物资的车辆,以及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输车辆,在拥堵路段给予优先通行。在大型物流园区、物流集散地周边道路增派警力,加强指挥疏导,维护交通秩序。

二、放宽城市货运车辆通行

轻型及以下厢式、封闭式货车除高架、隧道外,允许其在全市其他范围内全时段通行,无须办理通行证。中型厢式、封闭式货车(不包括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除高架、隧道外,非早晚高峰时段进入限行区域,无须办理通行证。其他按规定进入限行区域需要办理电子通行证的,可通过“交管12123”APP、镇江交警微信公众号、“镇合意”APP或线下办证点等途径申报,承诺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三、优化城区停车管理措施

积极会同城管等部门调整优化停车管理措施,实地查勘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物流集散地、医院、餐饮集中地段等重点区域周边路段,在确保交通安全畅通的前提下,通过增设临时卸货停车泊位、夜间免费临时停车泊位等方式,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停车需求。

四、快速审批剧毒化学品运输通行证

对涉及疫苗、抗原检测试剂、药品等医疗物资原材料剧毒品运输的,缩短审批时限,省内运输的当日审批完成。根据实际调整危化品车辆限行时间和区域,保障正常物资供应。

五、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处罚

对货运车辆超载10%以下、超速10%以下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坚持不罚款、不卸载、不扣证、不扣车的“四不原则”,以教育、纠正为主。对有明显安全隐患的车辆,主动提供帮助,消除安全隐患。

六、为紧急就医提供应急交通保障

优先保障救护车等急救车辆通行,群众突然患病、急需送医救治,遇交通拥堵时,可以拨打110或就近向执勤交警求助,开辟紧急就医“生命绿色通道”,实行快速处置、全线联动,指挥其他车辆避让,必要时安排警车开道护送。对因救助群众等紧急原因闯红灯、超速等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后免于处罚。

七、全力为司乘提供暖心服务

协调高速公路“一路三方”共同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执法服务站设立便民服务驿站,为司乘人员提供饮水、急救药品等便民服务设施,为医疗防疫用品、冷链生鲜、农副产品等民生保障物资运输车辆提供便利。

八、开通涉疫应急窗口

在车管所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及疫情防控、民生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生产等车辆和驾驶人,实行加急办、预约办、便捷办。对最新批量投入使用的医疗服务保障等重点车辆,主动为相关单位提供牌证集中办理服务,采取专线电话、专门窗口等方式,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确保快速上牌投入使用。

九、实行驾驶证注销、机动车报废“延期办”

对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因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而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期止统一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对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因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导致驾驶证可能被注销的,将注销期止统一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

十、实行驾驶证期满换证业务“容缺办”

对全省13个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通过互联网平台申请办理“期满换证”业务时,2023年3月31日前允许容缺身体条件证明办理,身体条件证明应在2023年6月30日前提交。

十一、实行车辆查验“容缺办”

在用机动车在查验(检验)过程中,在不改变车身长度、宽度、高度和不影响安全的前提下,对10种情形实行“容缺整改”,8种情形实行“容缺通过”。

来源:平安镇江

编辑:毛蕴劼

审核:曾海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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