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2018年5月14日,江苏省扬州市检察院以抢劫罪依法对王永飞提起公诉。被告人王永飞伙同他人在扬州市开发区抢劫杀害女出租车司机后,化名潜逃21年终落法网。
经审查查明,1996年9月下旬,被告人王永飞与王朝中、吕杰(均已判决)在老家安徽省涡阳县预谋外出盗窃桑塔纳轿车出售获利,先后到安徽省淮北市、南京市、扬州市伺机盗窃未果,便决定抢劫出租车,后购买了尼龙绳、橡皮锤等作案工具。1996年10月2日傍晚,被告人王永飞与王朝中、吕杰在扬州市文昌阁附近拦下闻某某(女,殁年39岁)驾驶的桑塔纳出租车,以到扬州市开发区找人为由,将该车诱至扬州市开发区振兴路停下。被告人王永飞趁无人之际从驾驶员正后方用尼龙绳勒闻某某颈部向后座位猛拽,王朝中、吕杰则配合摁住闻某某双腿制止其反抗,后将闻某某拖拽至后座位,持橡皮锤猛击闻某某头部,最终致闻某某机械性窒息死亡。被告人吕杰驾车往安徽省天长市逃跑,途径天长市仁和镇郑巷村姚墩队仁金路时,将闻某某尸体及作案工具抛至路旁,后驾车回到安徽省涡阳县将劫得的车辆出售,劫得车内现金5000元及手机1部,经鉴定被劫车辆价值人民币96600元。
被告人王永飞在作案后,潜逃外地21年,化名丁俊明隐匿在安徽省濉溪县。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网站
编辑:吴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