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真是非常感谢,让我及时止损!自己的工作室还得靠自己去努力,你们仲裁员不仅调解水平高,综合能力也真强,说得我们心服口服,办事效率太高了。”市民高某面对仲裁员给出的调解结果时,感激不已。近日,镇江仲裁委成功调解了一起由于合伙经营引发的矛盾,双方当事人经过一天的调解,就达成共识,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双方对仲裁的解纷效率由衷称赞。
想创业求“散伙”引起纷争
今年37岁的高某是本市某形象设计工作室的负责人,该工作室成立于2017年,位于某商业中心写字楼内,专为喜欢新潮的年轻人量身定制发型,高某表示,这种新潮发型应该属于发艺作品。该工作室受到许多年轻人的青睐,高某也时常搞些营销活动,同时充值一定金额的VIP卡,即可成为该工作室的会员,享受一定的优惠。几年来,高某的工作室便有了一批稳定的客户。
2020年9月,从外地大城市学艺归来的“95后”年轻人李某,看中了高某工作室的地理位置及商业模式,便想通过熟人介绍加入进来。凭着自己的手艺做着喜欢的工作,也是许多“95后”理想的工作状态。经人介绍后,李某主动上门约谈高某,向其展示自己的发艺作品,高某了解后,并没有明确拒绝,表示考虑考虑便将李某打发走了。过了几天,李某见没有回复,便再次约见高某。高某表示,孩子即将上小学,家里事情也多,还没来得及考虑扩大工作室的规模。
李某连忙表示,自己可以胜任各种琐碎事务,并且财务管理权仍在高某手中,自己还可以负责日常账目记录,并且在每月末主动与高某进行核对。除此之外,只要高某愿意让自己加入,也愿意承担相应比例的债务。
高某看到了李某的诚意,并且也认可他的技术,想着这样一来,自己也轻松了不少,便与开始商榷合同细节并进行合伙协议的签订。该协议中约定了李某的出资金额、对于工作室管理的具体事宜、双方的债务分担情况以及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金等内容。
良好的合作关系持续了一年多,双方之间的信任也逐渐牢固。但在2022年年初,高某感到李某对工作的热情日益消退,对待客户的态度有时也不太友好,且在日常事务的处理上经常拖拖拉拉。为了改变这一现状,高某主动约谈了李某,探讨关于新的一年规划以及要求。没有想到李某却表示,自己打算退出合作,因为个人原因要离开镇江去外地发展,同时要求高某返还当初入股的投资款15万元。
一头雾水的高某觉得莫名其妙,明明是李某违约在先,应该是他进行赔偿,怎么反过来让高某退还投资款呢?与此同时,李某在没有进行任何工作交接的情况下,再也不到店里了,在多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高某看到合伙协议上有明确约定的仲裁条款,遂向镇江仲裁委提出申请,要求解除该协议,并要求李某向自己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及店内损失。
仲裁部门快速介入解“心结”
镇江仲裁委受理此事后,立即展开调查,发现李某已经离开租住的房屋,在送达材料的环节上出现问题,立案部多次电话联系李某沟通此事。在审理过程中,仲裁庭查明了双方对案件事实均无异议,法律关系清晰明了。
高某认为,合作期限还没有到,李某突然要退出,他根本没有思想准备。对方还要求自己退还投资款,是不可能的。李某违约在先,按照合同约定,应该支付高某相应的违约金。此外,工作室有一部分VIP客户很认可李某的手艺,李某说走就走,给客户带来不小的损失,还涉及要退还VIP卡,实际造成了自己的损失。但李某认为,自己是由于个人原因退出合作,是客观因素造成的,双方合作有1年多了,关系也不错,自己一直按照合同约定分担债务,且由于自己的努力,也为高某的工作室赢得一定的经济收入,如今他想到外地发展,高某理应退还他当初的投资款。
庭审结束后,双方均向仲裁庭表达了调解意愿,只不过赔偿价格难以谈拢,希望在仲裁庭的帮助下妥善化解矛盾。随后,仲裁庭第一时间组织了调解,当即向双方明法析理,并与李某单独谈话,说明双方已签订合作协议的事实,签署合同所代表的法律效力。李某法律意识薄弱,经过一番“讲事实、说法理、明利弊”,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当庭和解。
在仲裁员的协调下,双方签订和解协议,因李某违约在先,同意不要求高某退还投资款15万元,此外李某对他突然离开造成的相关损失,给高某一定的补偿。高某表示,年轻人有自主创业的想法是好事,但也要遵守规则,践行契约精神。
镇江仲裁委负责人表示,在百姓生活中,此类情况非常普遍。合伙经营在现代社会中是一种较为常见的经营方式,合伙协议是各个合伙人之间基于共同的利益,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而达成的合意。仲裁部门通过快速调解的方式成功解决矛盾纠纷,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也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仲裁部门将积极回应群众需求和提高办案质效有机统一起来,满足了群众公正司法、高效司法、便民司法的需求,既实现了公平正义,也让当事人感受了法律外的温情。(通讯员 陈芃 全媒体记者 沈湘伟)
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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