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禁毒实物资料的公告
为丰富镇江市禁毒教育基地内涵,提升展示陈列品质,镇江市禁毒办现面向镇江市收藏协会和社会征集各个历史时期的禁毒实物、资料。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实物、资料征集的范围为各个不同历史时期与禁毒工作有关的具有历史价值的影像资料、文字图片资料、文献、实物。
1. 鸦片战争至新中国成立前,国内(最好是镇江境内)吸食鸦片和其他毒品的工具、老照片、老物件、文字资料、影像留声、实物模型、戒毒家书、火花烟标、牌匾等。
2. 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国内(最好是镇江境内)吸食毒品的工具、老照片、老物件、文字资料、影像留声、实物模型、禁毒标语、广告画、火花烟标等。
3. 改革开放至今,国内(最好是镇江境内)吸食毒品的工具、老照片、文字资料、实物模型、禁毒标语、广告画、烟标、禁毒纪念品、影像留声、火花烟标等。
二、征集方法
(一)捐赠
个人自愿捐赠或单位愿意移交实物、资料的,经有关部门鉴定符合展示陈列标准的,市禁毒办与捐赠人(单位)签订相关协议,并颁发《捐赠证书》。
(二)收购
个人有意愿出售收藏的实物、资料,经有关部门鉴定符合展示陈列标准的,根据公平、合理和合法的原则,确定实物价格,报相关部门审批后按照相关规定收购。
(三)借展
个人或单位有意愿展示陈列收藏的实物、资料,经有关部门鉴定符合展示陈列标准的,市禁毒办与收藏者(单位)签订相关协议。
三、征集程序
1. 申报。以实物的形式向市禁毒办实物征集组直接申报,体积较大的实物提前预约工作人员上门登记、拍照。
2. 评估。对拟征集的实物,由市禁毒办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筛选、鉴定,评估是否达到展陈标准。
3. 建档。所有征集的实物实行详细登记,包括照片、征集时间、方式等有关实物的详细信息,并进行严格管理。
4. 入库。所有征集的实物经鉴定后,由市禁毒办造册收藏或暂存。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五、注意事项
1. 报送者须在提交物品时详细标注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个人身份信息。
2. 报送人应保证所提交物件的合法性与公正性。若发生民事纠纷等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处置。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1-88956793
邮箱:536276409@qq.com
诚望热心公益事业、关心文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捐献,提供重要线索。
镇江市禁毒办
2023年1月11日
来源:镇江禁毒
编辑:毛蕴劼
审核: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