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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八点半(2022年12月30日):每天一分钟 知晓天下事

2022-12-30 19:29

2023年全国两会召开时间来了!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12月30日下午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日前召开主席会议,建议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4日在北京召开。


马明龙主持召开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

12月30日,市委书记、市委审计委员会主任马明龙主持召开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听取全市审计工作汇报,部署相关工作。


中共京口区委九届四次全会召开 聚焦六个“突出” 推动工作争先领先

12月27日,中共京口区委九届四次全会举行。全会指出,今年以来,京口区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党的二十大、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全面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大要求和市委“生态要提升”紧迫任务,始终以确定性工作应对不确定性挑战,实现各项工作的平稳有序推进。全年预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35亿元,同比增长4%;规上工业总产值530亿元,同比增长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2486元,同比增长5%,增速跑赢经济增长。

中央文明办中国文明网报道世业镇全国文明镇创建工作

12月27日,中央文明办、中国文明网以视频推介的形式,宣传丹徒区世业镇全国文明镇创建工作风采。视频全长2分03秒,聚焦报道了世业镇在文明实践、乡风文明、医疗健康、生态农业、人居环境等方面经验做法。

我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方案出台

今年4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的通知》,镇江市成功入选建设名单。12月29日下午,我市召开“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无废城市”相关建设工作情况。

阿里云镇江创新中心开园

12月30日上午,阿里云镇江创新中心开园仪式举行,标志着润州区数字经济发展迈上一个新台阶。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秦海涛出席活动并讲话。


江苏新增86家智能工厂

【#江苏新增86家智能工厂#】近日,江苏公布今年新认定的一批智能工厂、智能车间名单,86家智能工厂、300家智能车间榜上有名。今年,全省还有9家企业获评首批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数量全国第一,364家企业通过国家两化融合贯标评定。2022年江苏两化融合发展指数水平达66.4,连续8年位居全国第一。 

仅剩1天,及时办理!2023年度“江苏医惠保1号”保障元旦生效!

12月30日,记者从省医疗保障局获悉,2023年度“江苏医惠保1号”保障统一于元旦,即2023年1月1日0时生效,给予江苏参保人一整年健康保障。现在距离保障生效仅剩1天。尚未投保的市民抓紧时间,通过“江苏医惠保1号”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等渠道在线投保,可及时享受保障。


教育部:高等学校不再开展全员核酸 无疫情学校开展线下教学活动

12月30日,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印发《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科学高效统筹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全力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持续保障学校正常秩序,根据《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调整优化校园检测策略

高等学校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对校内重点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核酸或抗原检测。除跨地区返校入学外,高等学校师生出入校门和校园公共区域不要求提供核酸证明,其他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的健康查验办法,由属地或学校征得属地同意后作出规定。根据实际需要和当地条件,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师生筛检、轮检、抽检等适宜的核酸检测,师生出入校门无须提供核酸证明,其他外来人员进入校园须提供核酸证明。

二、科学安排教育教学方式

没有疫情的学校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疫情流行期间,中小学校、幼儿园采取严格的封闭管理,高等学校可实施分区管理。高等学校校内发生疫情后及时采取减少人际接触、实施线上教学、调整教学安排等疏散人员措施。中小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出现感染者后,由学校所在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提出并实施防控措施。幼儿园出现感染者后,可采取临时关停措施。疫情解除后,要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

三、增强校园疫情防控能力

学校所在地疫情流行期间,多方协同防范疫情输入和扩散风险,及时发现、救治和管理感染者,控制校内聚集性疫情。属地卫生健康、疾控和教育等部门指导支持高等学校创造条件建设学校健康驿站,按照在校师生人数和防疫需要科学确定床位数,配备足量医护和服务保障人员、医疗药品和器材,根据需要为校内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创造相对独立的住宿条件,并提供临时健康监测或适当对症治疗等相关服务,在校园宿舍区等学生聚集区域开设发热诊疗点,提供快速便捷医疗服务。高等学校校医院要统筹管理全校医疗资源,创造条件设立发热门诊和隔离就诊区,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公布热线电话或在线服务窗口,提供师生医疗咨询服务。中小学校加强卫生室(保健室)建设,强化从业人员专业培训,配备必要的医疗药品,设置师生健康观察室,为有发热等症状师生提供临时留观,并指导家长安全接护学生回家。

四、健全专业救治绿色通道

学校属地卫生健康、疾控和教育等部门支持校地协同,建立学校与相关医院的稳定对接机制,协调属地医院包联学校,安排医院医护人员驻校共同工作,健全将校内有关病例转至相关医院专业救治的绿色通道,按照分级分类收治原则,细化校内感染者分级诊疗办法,普通型病例转诊至亚定点医院;以肺炎为主要表现的重型、危重型病例和需要进行血液透析的病例,在定点医院集中治疗;以基础疾病为主的重型、危重型病例,转诊至有救治能力的三级医院。

五、做好师生健康监测

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师生树牢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坚持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加强身体锻炼,保持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加强师生健康监测,师生入校时测量体温,发现发热症状师生及时采取留观等相应措施。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的师生,不得带病到校工作和学习。会同社区开展师生中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及时建档立卡,开展健康管理。中小学校、幼儿园落实晨午检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等,提高疾病监测预警信息化水平。

六、加强学校物资储备

学校按照人口总数的 15—20%动态储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中药、对症治疗药物和抗原检测试剂,人口总数较多的学校可酌情增加。储备足够的口罩、消毒用品、安全测温设备等常用防疫物资。防疫物资要保有1周以上的储备量,建立稳定保供渠道,保证应急情况下足用适用。一旦校内发生大规模聚集性疫情,属地要优先保供学校生活物资与防疫物资,优先救治有特殊需要的校内感染者。

七、改进校园公共卫生

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和多病共防。落实校园内公共区域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教学区域、宿舍、公共卫生间等场所空气流通,尽量减少使用无自然通风的室内密闭空间。校舍入口、楼梯入口、电梯入口等位置摆放消毒用品,人员进出时做好消毒。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可通过适当减小班额,加大桌椅间距等方式,保持安全距离。加强学校食堂、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场所的人员管理,从严管理大规模人员聚集活动。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管理。

八、完善师生服务保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密切关注师生思想动态,引导师生正确认识防疫政策措施,增强士气和信心。省、市级教育部门和高校完善常态化“接诉即办”工作机制,落实师生反映问题台账制度,限时解决反馈,满足师生合理诉求。鼓励学校为师生发放健康防疫包,摸清生活困难和身体健康有特殊需要的师生底数,建档立卡,跟进服务,并建立兜底帮扶机制。按照属地疾控部门部署组织开展师生疫苗接种,保证老年教职员工和低龄儿童接种率和安全,努力做到“应接尽接”。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及时化解学生恐慌、焦虑等负面情绪,营造生动活泼、健康向上的校园氛围。

九、强化各方责任落实

落实属地责任,制定中小学校、幼儿园核酸检测等策略,领导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统筹解决学校疫情防控重大问题;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指导学校疫情防控,支持学校健康驿站建设、医护人员培训、医疗物资储备以及重大风险处置,建立校内有关人员转至相关医疗机构救治绿色通道。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落实行业管理责任,组织制定实施本地区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时协调解决学校疫情防控困难与问题,加强日常指导、督促和检查。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发挥校医院(卫生室、保健室)会同多部门力量的学校健康管理中心作用,建立综合协调管理机制,明确分工,加强管理,推动相关措施落实到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各个环节,确保师生身心健康,保障学校正常秩序。

本方案适用于高等学校(含高职)、中小学校(含中职)和学前教育机构,其他有关教育机构可参照执行。

三部门:严禁养老机构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服务

为严禁养老机构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服务,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严禁养老机构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服务的通知》。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中医药局指导各地开展了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提供诊疗服务违法行为排查整治工作,发现部分养老机构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通知,严禁无资质机构和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坚决杜绝养老机构内无执业资质的机构以相关名义提供医疗服务。坚决杜绝养老机构内无行医资质的相关人员以相关名义提供医疗服务。要强化养老机构主体责任。

通知要求,严禁违规使用名称、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规范命名医疗机构名称。坚决杜绝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诊疗活动超出登记或备案范围。坚决杜绝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使用的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

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卫生健康、中医药部门要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养老机构内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提供诊疗服务违法行为。民政部门要配合当地卫生健康、中医药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严格规范开展医疗等服务。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医师要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遵循临床诊疗指南并遵守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和医学伦理规范等开展医疗服务。对入住老年人负责救治或进行正常死亡调查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亲自诊查、调查并出具机构内死亡老年人《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通知要求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将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疗卫生“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范围,各地卫生健康、民政、中医药部门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相关机构人员依法执业意识。

国家药监局批准布洛芬混悬液等12个新冠病毒感染对症治疗药物上市

12月30日,国家药监局通过快速审评通道,批准布洛芬混悬液等12个新冠病毒感染对症治疗药物上市。获批品种均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中推荐的常用对症治疗药物。

球王贝利去世

当地时间12月29日,巴西知名运动员、“球王”贝利因结肠癌引发多器官衰竭去世,终年82岁。贝利曾代表巴西夺得1958年、1962年、1970年三届世界杯足球赛冠军,是世界上唯一三次夺取世界杯冠军的足球运动员,获得了“球王”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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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今日镇江

责编|毛蕴劼

审核|滕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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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国两会召开时间来了!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12月30日下午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日前召开主席会议,建议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4日在北京召开。


马明龙主持召开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

12月30日,市委书记、市委审计委员会主任马明龙主持召开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听取全市审计工作汇报,部署相关工作。


中共京口区委九届四次全会召开 聚焦六个“突出” 推动工作争先领先

12月27日,中共京口区委九届四次全会举行。全会指出,今年以来,京口区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党的二十大、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全面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大要求和市委“生态要提升”紧迫任务,始终以确定性工作应对不确定性挑战,实现各项工作的平稳有序推进。全年预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35亿元,同比增长4%;规上工业总产值530亿元,同比增长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2486元,同比增长5%,增速跑赢经济增长。

中央文明办中国文明网报道世业镇全国文明镇创建工作

12月27日,中央文明办、中国文明网以视频推介的形式,宣传丹徒区世业镇全国文明镇创建工作风采。视频全长2分03秒,聚焦报道了世业镇在文明实践、乡风文明、医疗健康、生态农业、人居环境等方面经验做法。

我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方案出台

今年4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的通知》,镇江市成功入选建设名单。12月29日下午,我市召开“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无废城市”相关建设工作情况。

阿里云镇江创新中心开园

12月30日上午,阿里云镇江创新中心开园仪式举行,标志着润州区数字经济发展迈上一个新台阶。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秦海涛出席活动并讲话。


江苏新增86家智能工厂

【#江苏新增86家智能工厂#】近日,江苏公布今年新认定的一批智能工厂、智能车间名单,86家智能工厂、300家智能车间榜上有名。今年,全省还有9家企业获评首批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数量全国第一,364家企业通过国家两化融合贯标评定。2022年江苏两化融合发展指数水平达66.4,连续8年位居全国第一。 

仅剩1天,及时办理!2023年度“江苏医惠保1号”保障元旦生效!

12月30日,记者从省医疗保障局获悉,2023年度“江苏医惠保1号”保障统一于元旦,即2023年1月1日0时生效,给予江苏参保人一整年健康保障。现在距离保障生效仅剩1天。尚未投保的市民抓紧时间,通过“江苏医惠保1号”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等渠道在线投保,可及时享受保障。


教育部:高等学校不再开展全员核酸 无疫情学校开展线下教学活动

12月30日,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印发《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科学高效统筹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全力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持续保障学校正常秩序,根据《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调整优化校园检测策略

高等学校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对校内重点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核酸或抗原检测。除跨地区返校入学外,高等学校师生出入校门和校园公共区域不要求提供核酸证明,其他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的健康查验办法,由属地或学校征得属地同意后作出规定。根据实际需要和当地条件,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师生筛检、轮检、抽检等适宜的核酸检测,师生出入校门无须提供核酸证明,其他外来人员进入校园须提供核酸证明。

二、科学安排教育教学方式

没有疫情的学校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疫情流行期间,中小学校、幼儿园采取严格的封闭管理,高等学校可实施分区管理。高等学校校内发生疫情后及时采取减少人际接触、实施线上教学、调整教学安排等疏散人员措施。中小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出现感染者后,由学校所在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提出并实施防控措施。幼儿园出现感染者后,可采取临时关停措施。疫情解除后,要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

三、增强校园疫情防控能力

学校所在地疫情流行期间,多方协同防范疫情输入和扩散风险,及时发现、救治和管理感染者,控制校内聚集性疫情。属地卫生健康、疾控和教育等部门指导支持高等学校创造条件建设学校健康驿站,按照在校师生人数和防疫需要科学确定床位数,配备足量医护和服务保障人员、医疗药品和器材,根据需要为校内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创造相对独立的住宿条件,并提供临时健康监测或适当对症治疗等相关服务,在校园宿舍区等学生聚集区域开设发热诊疗点,提供快速便捷医疗服务。高等学校校医院要统筹管理全校医疗资源,创造条件设立发热门诊和隔离就诊区,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公布热线电话或在线服务窗口,提供师生医疗咨询服务。中小学校加强卫生室(保健室)建设,强化从业人员专业培训,配备必要的医疗药品,设置师生健康观察室,为有发热等症状师生提供临时留观,并指导家长安全接护学生回家。

四、健全专业救治绿色通道

学校属地卫生健康、疾控和教育等部门支持校地协同,建立学校与相关医院的稳定对接机制,协调属地医院包联学校,安排医院医护人员驻校共同工作,健全将校内有关病例转至相关医院专业救治的绿色通道,按照分级分类收治原则,细化校内感染者分级诊疗办法,普通型病例转诊至亚定点医院;以肺炎为主要表现的重型、危重型病例和需要进行血液透析的病例,在定点医院集中治疗;以基础疾病为主的重型、危重型病例,转诊至有救治能力的三级医院。

五、做好师生健康监测

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师生树牢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坚持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加强身体锻炼,保持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加强师生健康监测,师生入校时测量体温,发现发热症状师生及时采取留观等相应措施。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的师生,不得带病到校工作和学习。会同社区开展师生中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及时建档立卡,开展健康管理。中小学校、幼儿园落实晨午检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等,提高疾病监测预警信息化水平。

六、加强学校物资储备

学校按照人口总数的 15—20%动态储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中药、对症治疗药物和抗原检测试剂,人口总数较多的学校可酌情增加。储备足够的口罩、消毒用品、安全测温设备等常用防疫物资。防疫物资要保有1周以上的储备量,建立稳定保供渠道,保证应急情况下足用适用。一旦校内发生大规模聚集性疫情,属地要优先保供学校生活物资与防疫物资,优先救治有特殊需要的校内感染者。

七、改进校园公共卫生

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和多病共防。落实校园内公共区域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教学区域、宿舍、公共卫生间等场所空气流通,尽量减少使用无自然通风的室内密闭空间。校舍入口、楼梯入口、电梯入口等位置摆放消毒用品,人员进出时做好消毒。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可通过适当减小班额,加大桌椅间距等方式,保持安全距离。加强学校食堂、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场所的人员管理,从严管理大规模人员聚集活动。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管理。

八、完善师生服务保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密切关注师生思想动态,引导师生正确认识防疫政策措施,增强士气和信心。省、市级教育部门和高校完善常态化“接诉即办”工作机制,落实师生反映问题台账制度,限时解决反馈,满足师生合理诉求。鼓励学校为师生发放健康防疫包,摸清生活困难和身体健康有特殊需要的师生底数,建档立卡,跟进服务,并建立兜底帮扶机制。按照属地疾控部门部署组织开展师生疫苗接种,保证老年教职员工和低龄儿童接种率和安全,努力做到“应接尽接”。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及时化解学生恐慌、焦虑等负面情绪,营造生动活泼、健康向上的校园氛围。

九、强化各方责任落实

落实属地责任,制定中小学校、幼儿园核酸检测等策略,领导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统筹解决学校疫情防控重大问题;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指导学校疫情防控,支持学校健康驿站建设、医护人员培训、医疗物资储备以及重大风险处置,建立校内有关人员转至相关医疗机构救治绿色通道。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落实行业管理责任,组织制定实施本地区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时协调解决学校疫情防控困难与问题,加强日常指导、督促和检查。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发挥校医院(卫生室、保健室)会同多部门力量的学校健康管理中心作用,建立综合协调管理机制,明确分工,加强管理,推动相关措施落实到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各个环节,确保师生身心健康,保障学校正常秩序。

本方案适用于高等学校(含高职)、中小学校(含中职)和学前教育机构,其他有关教育机构可参照执行。

三部门:严禁养老机构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服务

为严禁养老机构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服务,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严禁养老机构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服务的通知》。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中医药局指导各地开展了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提供诊疗服务违法行为排查整治工作,发现部分养老机构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通知,严禁无资质机构和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坚决杜绝养老机构内无执业资质的机构以相关名义提供医疗服务。坚决杜绝养老机构内无行医资质的相关人员以相关名义提供医疗服务。要强化养老机构主体责任。

通知要求,严禁违规使用名称、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规范命名医疗机构名称。坚决杜绝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诊疗活动超出登记或备案范围。坚决杜绝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使用的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

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卫生健康、中医药部门要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养老机构内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提供诊疗服务违法行为。民政部门要配合当地卫生健康、中医药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严格规范开展医疗等服务。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医师要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遵循临床诊疗指南并遵守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和医学伦理规范等开展医疗服务。对入住老年人负责救治或进行正常死亡调查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亲自诊查、调查并出具机构内死亡老年人《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通知要求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将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疗卫生“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范围,各地卫生健康、民政、中医药部门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相关机构人员依法执业意识。

国家药监局批准布洛芬混悬液等12个新冠病毒感染对症治疗药物上市

12月30日,国家药监局通过快速审评通道,批准布洛芬混悬液等12个新冠病毒感染对症治疗药物上市。获批品种均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中推荐的常用对症治疗药物。

球王贝利去世

当地时间12月29日,巴西知名运动员、“球王”贝利因结肠癌引发多器官衰竭去世,终年82岁。贝利曾代表巴西夺得1958年、1962年、1970年三届世界杯足球赛冠军,是世界上唯一三次夺取世界杯冠军的足球运动员,获得了“球王”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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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今日镇江

责编|毛蕴劼

审核|滕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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