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考核这根“指挥棒”的作用,强化各地党委政府积极履行扶贫工作主体责任,切实提高脱贫质量,省扶贫办不断改进考核评估办法,勇于查找问题不足,立出整改项目清单,督促各地及时整改到位。
据省扶贫办负责人介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今年2月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关于严格扶贫考核的有关要求,客观公正反映苏北5市和12个重点县(区)脱贫攻坚实绩,我省创新2017年度脱贫致富工作成效考核办法,采取市县自评、交叉检查、电话调查、综合测评等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市县自评梳理总结、正衣照镜,交叉检查各地推磨、互评短长,电话调查随机访谈、问绩群众,综合测评省级评估、客观认定。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综合以上考核,形成考核结果。每个考核结果紧密结合市县工作实际,既总结工作成绩、点评特色亮点,又指出具体问题、剖析内在原因,并于3月底书面送达市县。
2017年省财政下达苏北地区扶贫专项资金12.71亿元,各地帮扶责任、措施、政策“三落实”力度持续加大,扶贫八项行动渐次展开,探索创新取得积极突破,一批重点政策落实到村、到户、到人,减贫成效较明显,低收入人口收入较快增长,对扶贫工作整体满意率达83.4%。两年累计有133.2万低收入人口脱贫,贫困发生率从5.8%下降到2.6%;480个省定经济薄弱村摘帽,脱贫比例达58.5%,脱贫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效。
考核中发现一些问题,比如脱贫难度加大,特别是病、残、孤、老、灾等支出型贫困问题凸显;有的农户脱贫质量不高,内生发展动力不足,容易返贫;财政扶贫资金闲置滞留在少数县乡;有的乡村落实扶贫政策不力,农户对政策知晓率不高;基层扶贫工作仍相对薄弱等。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对此从严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特别是对问题突出、考核中处于落后的有关县(区),由设区市专门约谈县(区)党政主要领导。
相关市、县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先后作出批示,迅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对照整改清单,细化政策举措,落实工作责任,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徐州市近日印发整改方案,列出财政扶贫资金滞留、政策宣传不到位等需整改问题项目清单,并落实工作人员责任制,要求逐项逐条限期整改到位。滨海县委县政府把落实整改作为提升扶贫工作水平和质量的重要契机,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和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迅速推进整改落实。
来源:交汇点
编辑:金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