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记者11月27日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日前,我市率先在全省完成2022年度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的年度任务。
自2021年开始,《大气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相继出台,长江经济带11省市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在5年内,对各自船籍港安放龙骨日期在2019年1月1日前的集装箱、滚装、600总吨及以上干散货和多用途运输等内河运输船、中国籍国内航行运输海船、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运输船实施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2021年我市成功完成14艘1200总吨以上符合改造要求船舶的岸电改造任务。
2022年,我市提前启动600总吨以上2艘内河干散货船的改造计划,交通船检部门主动协调企业和供应商高质量完成图纸审查、产品检验、船舶改造、临时检验等一系列技术服务。随着11月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的发放到位,2022年度,我市船舶岸电改造任务圆满完成。
市交通运输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2023年将坚定不移地推进长江流域绿色低碳转型,积极申报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向年度船舶岸电改造计划,拿出“起跑就是冲刺,开局即是决战”的奋斗姿态,力争在全省率先完成600总吨以上符合条件船舶的改造任务,为水运生态提质,为碧水蓝天护航。(朱浩 徐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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