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发改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等29部门下发了《关于印发<江苏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办法>的通知》,《通知》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给予现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士)、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免除门票费,其他优抚对象按规定减免门票费。其中,公园应当给予其他优抚对象门票半价优惠”。
根据《江苏省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市区国有景区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为进一步细化落实省级文件精神,镇江市发改委会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市文广旅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落实我市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游园优待的通知》,明确了各类优抚对象类型。其中,
免除门票的优惠对象为:现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士)、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享受半价减免的优惠对象为:军转干部、转业士官、退伍士兵、退伍士官。
《通知》还着重明确了各类优惠对象的证件类型,把优惠政策落地做到实处。
来源:镇江发改
编辑:毛蕴劼
审核: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