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扬中市在集中隔离点
发现一名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的通告
2022年11月21日,我市在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系上一名阳性人员的同车人员,活动轨迹相同。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并积极配合各类场所测温验码工作。主动接种新冠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及时到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7天内活动轨迹及接触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请省外来(返)扬人员,及时主动报备,积极配合完成“落地检”及3天3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前,做到“四个不得”,即不得组织或参加线下会议,不得从事线下教学授课或其他集体活动,不得进入歌舞厅、浴室、电影院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得参加聚餐、婚礼等聚集性活动,并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要求。
扬中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1日
来源:微扬中
编辑:万嘉
审核:杨佩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