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标准,让生活更美好。镇江一直坚持用标准化推动产业升级、守护绿色家园、优化公共服务。11月11日,记者从相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我市人社部门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获批国家第八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我市将以试点为契机,抓点成线带面,不断巩固深化试点成果,努力打造人社政务服务标准化的“镇江样本”。
据了解,2014年11月,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2015年12月经人社部批准,我市成为第一批承担创建社会保险标准化“先行城市”。2016年6月,我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服务”被列为第三批全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项目,随后参与起草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社会保险登记服务规范》《养老保险待遇支付服务规范》等国家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打造了“统一业务术语”“统一服务形象”“统一服务流程”“规范基础管理”“规范风险防控”“规范评价体系”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品牌。2021年,印发了《全市人社系统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方案》《全市人社系统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全市人社系统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手册》等系列文件,完成了公共服务的事项管理、经办流程、文明礼仪、场所管理、银行网点、基层平台、线上平台、行风监督、绩效评价、应急管理等十个方面的标准化建设,可以说相关工作一直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可以说无论是从条线来看,还是从板块来看,我们的基础都比较扎实。”发布会上,市政府办副主任黄华良介绍,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以来,人社部门先后创造了就业资金绩效评价“镇江经验”,基层人社平台“镇江样板”,创业载体建设“镇江模式”。
2018年,我市以全国第二名的分数,高质量通过人社部创建社会保险标准化“先行城市”验收。2021年,我市人社部门着力打造“政务服务标准化”优化营商环境品牌,政务服务好评率达99.74%,在市人大常委会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部门满意度测评中位列第一名,荣获2021年度镇江市优化营商环境“甘露奖”。今年,在市场监管部门和人社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获批国家第八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同时,扬中市“人社基层服务平台建设”也入选省级试点项目。
与此同时,“四级十二同”“一窗通办”“掌上办”……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创建工作“亮点”频现。
全面梳理服务清单,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市、县(区)、街道(镇)、社区(村)四级人社平台统一标准,规范事项名称、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经办流程、办理渠道、咨询监督等“十二个”要素,全方位、多维度描述事项,实现了人社办事指南“四级十二同”;全面实行综合柜员制,人社综合服务大厅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综合柜员建设要求,合理划分大厅功能区,严格落实咨询引导、人员分流、取号等待、业务受理、审核审批、出件送件、业务监管等大厅业务办理全流程、全周期服务标准,实现了公共服务事项的一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一平台共享;全面拓宽服务渠道,在全省率先打造人社业务“掌上办”,创新推出“帮办代办”模式,群众通过微信公众号申请提交材料,由工作人员通过信息共享将办事材料导入相应平台,目前95%以上的服务事项已经实现“不出门、网上办”,真正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我们将以试点为契机,抓点成线带面,不断巩固深化试点成果,努力打造人社政务服务标准化的‘镇江样本’。”市人社局党委书记、局长艾晓晖在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人社部门将聚焦试点工作,重点做好完善政务服务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创新政务服务标准化推进路径、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实践效果等方面工作。其中在创新政务服务标准化推进路径方面,初步将标准化项目建设重点确定为“养老保险事项全流程信息推送标准化”,主要围绕参保登记、关系转接、停保续保、退休审批等高频服务事项,对信息推送对象、推送方式、推送内容进行标准化规范。通过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力争建成以通用基础标准为指导、以服务提供标准为核心、以现场管理标准为保障、以岗位工作标准为支撑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从根本上解决服务质量“因人而异”、服务行为“随心所欲”、服务效能“时过境迁”的问题,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全媒体记者 朱秋霞)
视频:张宇杰
编辑:万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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