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近日,经江苏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研究同意,江苏省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受贿行贿一起查”工作的意见》及《配套协作方案》,特别强调要严肃查处涉嫌行贿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文件的出台,释放出江苏反腐“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强烈信号!
“这是我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要求的重要举措。”江苏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蒋卓庆指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就是要在严肃查处受贿案件的同时,对行贿违纪违法行为加大查处惩治力度,形成强大威慑力,真正让行贿者不敢行贿、不能行贿,从源头上阻断腐败行为的发生。
这些行贿人将是查处重点↓↓
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向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影响行政执法和司法公正的;
向多人行贿、多次行贿的;
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行贿数额巨大的;
因行贿致使国家利益和公共财产造成严重危害的案件。
江苏省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许力夫介绍,对涉嫌行贿违纪违法的进行重点打击,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于通过行贿获取的经济利益、职务晋升、资格资质、荣誉奖励等,还要依纪依法予以没收、追缴、取消等,让行贿者付出高昂代价,着力抑制违纪违法动机。
来源:新华报业网
编辑:吴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