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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通报两起机关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2022-10-30 15:16 丹阳纪委  

关于两起机关干部酒驾醉驾

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持续引导广大机关干部增强纪法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行为,现将近期查处的两起机关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丹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邵江饮酒驾车的问题。2022年7月22日20时许,邵江酒后驾驶小型汽车,沿丹阳市北二环大桥由东往西行驶,行至北二环大桥治安卡口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邵江酒精含量为62毫克/100毫升,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022年10月,邵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丹阳市建设工程管理处原主任葛春留醉酒驾车的问题。2021年4月6日22时许,葛春留酒后驾驶小型汽车,沿丹阳市迎宾路由南往北行驶,撞上范某某驾驶的小型汽车。经鉴定,葛春留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258毫克/100毫升。2022年7月,丹阳市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葛春留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022年9月,葛春留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从以上两起典型案例来看,少数机关干部纪法意识淡薄,严重损害机关干部形象。广大机关干部一定要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心存敬畏、严格自律,安全驾驶、文明行车,严防逾越纪法红线。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教育引导,狠刹酒驾醉驾歪风,自觉维护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密切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对机关干部酒驾醉驾问题既要严查快办,又要深挖彻查饮酒背后隐藏的“四风”问题。同时,也要大力弘扬新风正气,教育引导机关干部提高思想觉悟,不断推动党风政风、民风社风持续向善向好。

来源:丹阳纪委

编辑:毛蕴劼

审核:解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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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两起机关干部酒驾醉驾

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持续引导广大机关干部增强纪法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行为,现将近期查处的两起机关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丹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邵江饮酒驾车的问题。2022年7月22日20时许,邵江酒后驾驶小型汽车,沿丹阳市北二环大桥由东往西行驶,行至北二环大桥治安卡口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邵江酒精含量为62毫克/100毫升,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022年10月,邵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丹阳市建设工程管理处原主任葛春留醉酒驾车的问题。2021年4月6日22时许,葛春留酒后驾驶小型汽车,沿丹阳市迎宾路由南往北行驶,撞上范某某驾驶的小型汽车。经鉴定,葛春留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258毫克/100毫升。2022年7月,丹阳市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葛春留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022年9月,葛春留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从以上两起典型案例来看,少数机关干部纪法意识淡薄,严重损害机关干部形象。广大机关干部一定要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心存敬畏、严格自律,安全驾驶、文明行车,严防逾越纪法红线。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教育引导,狠刹酒驾醉驾歪风,自觉维护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密切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对机关干部酒驾醉驾问题既要严查快办,又要深挖彻查饮酒背后隐藏的“四风”问题。同时,也要大力弘扬新风正气,教育引导机关干部提高思想觉悟,不断推动党风政风、民风社风持续向善向好。

来源:丹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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