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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17条措施推进数字贸易加快发展,到2025年发展水平保持全国前列

2022-09-28 13:30

9月3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江苏省推进数字贸易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9月27日,江苏省政府举办推进数字贸易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对《若干措施》进行解读,明确到2025年全省数字贸易发展的总体目标,提出6大重点任务、17条具体举措。

图为发布会现场

到2025年江苏建成30个数字贸易基地

《若干措施》明确,江苏数字贸易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培育一批在重点领域影响力大、辐射面广的数字贸易平台;建成30个数字贸易基地,培育10家在细分行业居全国领先地位的数字贸易龙头企业,50家以上年出口超亿美元的数字贸易企业。江苏省数字贸易发展水平保持全国前列,形成与江苏数字经济发展相匹配、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数字贸易开放合作生态体系,基本建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数字贸易高地。

《若干措施》提出17项工作措施,积极对接国家层面推进数字贸易相关工作要求,为加快数字贸易发展提供“江苏方案”。比如,数字贸易载体能级将着力提升,支持南京、苏州市以数字贸易为引领争创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进一步推进中国(南京)软件谷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建设,支持无锡高新区、苏州工业园区等申报新一批国家数字贸易特色服务出口基地。

同时,数字内容服务有望带来新的增长点。积极发展数字媒体、数字出版、网络视听、数字娱乐、动漫游戏等数字内容贸易。加强与境外媒体合作和精准化国际传播,加大原创内容IP在海外的宣传和推介力度。推动建设具有全国影响、江苏标识的国家级或长三角区域级别的视听产业园区(基地)。引导数字贸易骨干企业“借船出海”,借力对外合作龙头企业和对外投资重大项目“走出去”。

记者注意到,各项措施突出传统优势。江苏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优势突出,离岸服务外包作为生产性服务出口的重要形式,连续13年位列全国第一。《若干措施》以产业数字化为重要切入点,广泛吸纳网信、发改、科技、工信、知识产权等部门在推进数字经济发展上的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紧抓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赋能机遇,鼓励制造企业由生产制造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加速制造业服务化、国际化进程,形成数字贸易发展的江苏特色。

此外,各项措施紧扣贸易环节,突出开放共赢和国际合作,在构建国际市场格局、完善市场拓展体系、培育贸易主体、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等方面进行了部署。同时,着力推动制度型开放,对标DEPA、CPTPP等国际经贸规则,探索建立数字贸易标准体系;组建数字贸易专家智库,针对重点国家和重点行业,探索数据跨境流动分类分级管理和评估体系等制度创新。

江苏可数字化交付服贸规模274.3亿美元

江苏省商务厅厅长陈涛介绍:“江苏是数字经济大省,加快数字贸易发展是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2021年,我省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规模达274.3亿美元,增长33.7%,增速高于全国11.4个百分点,规模位居全国前列,主要领域包括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文化娱乐服务、设计研发服务等;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占全省服务进出口比重提高到52.5%,高于全国8.6个百分点。”

陈涛表示,下一步江苏省商务厅、省委网信办、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知识产权局等多个部门将合力推动《若干措施》落地,借力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和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持续开展数字贸易制度型创新探索,构建数字贸易统计监测体系,提升数字监管能力和水平。引进、培育一批数字贸易平台型头部企业,孵化一批数字贸易创新创业项目和企业,落实国家和省级产业支持政策。

在产业数字化方面,发挥江苏先进制造业和服务外包产业优势,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向“一站式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在数字产业化方面,加快推进软件、通信、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工业互联网等技术的跨境贸易;高水平建设国家数字出口基地、文化出口基地、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国家文化大数据华东区域中心等,推动数字内容服务出口。

在国际经贸合作方面,积极对接RCEP等经贸协定,建立健全适应数字贸易需求的贸易促进体系,开展“苏新服务·智惠全球”、“江苏优品·数贸全球”系列贸易促进活动。(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兢)

来源:扬子晚报

实习编辑:毛蕴劼

审核:杨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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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江苏省推进数字贸易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9月27日,江苏省政府举办推进数字贸易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对《若干措施》进行解读,明确到2025年全省数字贸易发展的总体目标,提出6大重点任务、17条具体举措。

图为发布会现场

到2025年江苏建成30个数字贸易基地

《若干措施》明确,江苏数字贸易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培育一批在重点领域影响力大、辐射面广的数字贸易平台;建成30个数字贸易基地,培育10家在细分行业居全国领先地位的数字贸易龙头企业,50家以上年出口超亿美元的数字贸易企业。江苏省数字贸易发展水平保持全国前列,形成与江苏数字经济发展相匹配、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数字贸易开放合作生态体系,基本建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数字贸易高地。

《若干措施》提出17项工作措施,积极对接国家层面推进数字贸易相关工作要求,为加快数字贸易发展提供“江苏方案”。比如,数字贸易载体能级将着力提升,支持南京、苏州市以数字贸易为引领争创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进一步推进中国(南京)软件谷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建设,支持无锡高新区、苏州工业园区等申报新一批国家数字贸易特色服务出口基地。

同时,数字内容服务有望带来新的增长点。积极发展数字媒体、数字出版、网络视听、数字娱乐、动漫游戏等数字内容贸易。加强与境外媒体合作和精准化国际传播,加大原创内容IP在海外的宣传和推介力度。推动建设具有全国影响、江苏标识的国家级或长三角区域级别的视听产业园区(基地)。引导数字贸易骨干企业“借船出海”,借力对外合作龙头企业和对外投资重大项目“走出去”。

记者注意到,各项措施突出传统优势。江苏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优势突出,离岸服务外包作为生产性服务出口的重要形式,连续13年位列全国第一。《若干措施》以产业数字化为重要切入点,广泛吸纳网信、发改、科技、工信、知识产权等部门在推进数字经济发展上的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紧抓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赋能机遇,鼓励制造企业由生产制造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加速制造业服务化、国际化进程,形成数字贸易发展的江苏特色。

此外,各项措施紧扣贸易环节,突出开放共赢和国际合作,在构建国际市场格局、完善市场拓展体系、培育贸易主体、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等方面进行了部署。同时,着力推动制度型开放,对标DEPA、CPTPP等国际经贸规则,探索建立数字贸易标准体系;组建数字贸易专家智库,针对重点国家和重点行业,探索数据跨境流动分类分级管理和评估体系等制度创新。

江苏可数字化交付服贸规模274.3亿美元

江苏省商务厅厅长陈涛介绍:“江苏是数字经济大省,加快数字贸易发展是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2021年,我省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规模达274.3亿美元,增长33.7%,增速高于全国11.4个百分点,规模位居全国前列,主要领域包括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文化娱乐服务、设计研发服务等;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占全省服务进出口比重提高到52.5%,高于全国8.6个百分点。”

陈涛表示,下一步江苏省商务厅、省委网信办、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知识产权局等多个部门将合力推动《若干措施》落地,借力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和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持续开展数字贸易制度型创新探索,构建数字贸易统计监测体系,提升数字监管能力和水平。引进、培育一批数字贸易平台型头部企业,孵化一批数字贸易创新创业项目和企业,落实国家和省级产业支持政策。

在产业数字化方面,发挥江苏先进制造业和服务外包产业优势,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向“一站式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在数字产业化方面,加快推进软件、通信、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工业互联网等技术的跨境贸易;高水平建设国家数字出口基地、文化出口基地、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国家文化大数据华东区域中心等,推动数字内容服务出口。

在国际经贸合作方面,积极对接RCEP等经贸协定,建立健全适应数字贸易需求的贸易促进体系,开展“苏新服务·智惠全球”、“江苏优品·数贸全球”系列贸易促进活动。(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兢)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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