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今天,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向媒体公布一起近期刚刚破获的,公安部挂牌督办网络诈骗案件。该诈骗组织以传销组织的管理方式,利用网络“色诱”的方式,实施诈骗。
据警方介绍,2017年11月,京口警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京口区花山湾、桃花坞等地存在多处传销窝点,经初步查明:2017年10月下旬以来,在京口区花山湾、桃花坞、桃花山庄等地居民住宅小区,盘踞着一个30至40人的传销组织,且该传销组织成员一直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作案手段均是以冒充年轻女性,通过QQ、微信等方式搭识受害人,在与受害人确定网上恋爱关系后,以赶赴受害人居住地城市见面需要路费或行至中途突发疾病急需用钱为由,要求受害人将钱转至其指定账户,实施作案成功后,再将受害人从QQ、微信好友列表中删除、“拉黑”。
2017年12月14日,京口警方调集200余警力,共抓获以犯罪嫌疑人康某为首的涉案人员36名。警方查明,2017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期间,以康某为主要负责人,一个由30余人组成的传销组织(经对已抓获涉案成员的审查,该传销组织的名称为“天津天狮”),陆续分成7批从江西九江转移至镇江,至12月14日被抓获期间,康某及该传销组织骨干成员黄某、古某、张某等四人,对居住在上述四处的传销人员实行集中管理,并安排传销人员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具体实施诈骗的方式为冒充年轻女性,利用QQ、微信等聊天工具查找、搭识陌生男子,通过聊天取得对方信任并确立网恋关系后,便提出赴对方居住地见面,其间以需要支付途中车费、餐费,或以家中父母、本人突然生病需要治疗费用为由,要求通过微信转款的方式对受害人实施诈骗,作案成功后,再将受害人从QQ、微信好友列表中移除、清理。
团伙成员将实施诈骗得来的赃款,除自留一小部分用作个人生活费以外,其余赃款均上交给康某、黄某、古某、张某等4名“主任”级别的负责人,购买所谓“天津天狮”传销组织的“产品”(“产品”价格为2800元一份)来提升“业绩”,该传销诈骗团伙来镇一个多月时间内,几乎每天都在实施诈骗作案,涉案金额30万余元。
京口警方进一步审查发现,2015年下半年以来,该传销诈骗团伙的大部分成员先后在安徽黄山、江西九江、江苏镇江等地,以上述作案方式实施网络诈骗作案,涉案金额近100万元。(全媒体记者 景泊 通讯员 戈太亮 倪水俊)
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