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记者4月25日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4月1日起,我省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电价每千瓦时降低 2.29 分,包括机关单位、商场、医院、车站、酒店公寓等等都可以省下一笔电费了。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大工业用电价格不调整。
记者了解到,目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部队、商场、医院、学术研究、文体、车站、加油站均适用的一般工商业电价,不少酒店公寓也是用一半工商业用电,这次降价后,这些用户将得到实惠。此前,江苏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不满 1 千伏的是 0.8183 元 / 千瓦时,1-10 千伏是 0.8033 元 / 千瓦时,降价后,上述两个类型的电价分别是 0.7954 元 / 千瓦时和 0.7804 元 / 千瓦时。以某单位每月用电 1000 度来计算,那么每月就能少交 22.9 元。
通知中还明确,要继续对高耗能、高污染、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实施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和阶梯电价政策,加大上述电价政策的执行力度,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淘汰落后产能。
来源:交汇点
编辑:金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