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案件胜诉不仅还原了事实真相,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这是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热)写给市委、市政府的感谢信中的内容。这封信源于不久前企业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案的胜诉。
“东方电热知识产权保护案”标的大、时间长、影响广,是近年来我市乃至我省保护知识产权的典型案例,也是我市保护科技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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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性”成维权“关键点”
东方电热是我市专注各类电加热器研发和制造的上市企业,也是我国电加热器领域产能规模最大的行业龙头。6年前,国内一家企业以某专利侵权为由发起诉讼。“尽管在这项专利申请前,该产品结构早已公开并在空调中广泛使用,但苦于没有证据,电加热元件和空调生产商难以维权,整个电加热行业企业均面临巨额赔偿。”东方电热总经理谭伟表示。
东方电热积极应诉,同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发起涉案专利无效请求,但均未能将涉案专利全部无效。青岛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分别于2021年3月21日和2021年5月14日作出民事判决,认定东方电热侵权事实成立,分别判赔经济损失及制止侵权支出1074万元和4510万元。
该案持续时间长、标的高,加上涉及知识产权,对东方电热正常经营造成了极大影响。
2021年年初,在企业知识产权维权需求巡回座谈会上,东方电热将此事向市知识产权局反映。省市知识产权部门立即协调国家专利导航试点工程(江苏)研究基地,组建了一支由国内资深专利分析师组成的维权团队。为了证明涉案专利不具有专利法所规定的“创造性”,维权团队再次发起专利无效请求。
“小小凹槽”成案件“突破点”
最终,案件焦点缩小至两根浅浅的凹槽。“要证明该产品不具有创造性,就要寻找同类产品中已有相同运用的证据。范围不仅局限在国内,还包含国外同类产品,我们要证明的就是这两根浅浅的凹槽是业内常态。”东方电热总经理助理李文良回忆,这两根槽属于空调加热器上某一个元器件,寻找当年的空调成为关键。
维权团队克服重重困难,共找到了16台老空调。寻找1台十多年前生产的空调尚且不易,更不用说十多台了。每一台空调都在公证处的鉴定下现场拆卸,甚至要寻求大学院校专业设备和团队鉴定。除了实物证据之外,维权团队还找到了美国、日本等国专利文献和相关图书资料。
回忆起寻找证据的经历,李文良不无感慨:“我们每天都在电脑里的海量资料中查看,要是把电脑里的资料全部打印出来,可以堆满整个办公室。”
打通企业发展“阻碍点”
功夫不负有心人,维权团队找到了多个关键性证据,证明涉案专利不具有专利法所规定的“创造性”。2021年10月1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无效部正式宣告了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1无效,加上此前无效请求已经宣告权利要求2-6无效,实现了涉案专利的全部无效。东方电热所产生的这款产品不存在侵权。
2021年11月12日,最高法院撤销了青岛知识产权法庭的一审判决,于2022年1月19日撤销了南京知识产权法庭的一审判决。东方电热6年“维权之路”暂告一个段落。
市知识产权局在知识产权维权需求巡回座谈会上获悉东方电热的问题,及时组织专家实施维权援助,最终使案件反转。东方电热通过此案则深刻体会到知识产权在企业创新研发和生产经营中的作用。
“这个案件给企业敲响了警钟,原来我们埋头生产,如今我们在某种程度上成了知识产权专家。”谭伟说。此后,公司专门成立知识产权相关部门,不仅用以应付类似“恶意”诉讼,更为了提升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做到“发明一件申请一件”。企业还更注重与同行的交流,同步更新行业内的全球最新信息。
“我市‘四群八链’中的一些重点企业、规上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已经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有的甚至在国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刘远介绍,这些企业在发展和市场开拓时最容易遭遇“围追堵截”。如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如何通过保护知识产权打通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堵点”“难点”,是知识产权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着重要考虑的。(全媒体记者 俞佳融 通讯员 黄莉)
编辑:陈路
审核:曾海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