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近期,海南、新疆、西藏、上海、广东、浙江等地相继出现本土疫情。为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进一步筑牢疫情防控屏障,8月16日晚,市卫健委发布重要健康提醒。
市卫健委提醒,所有7日内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的人员,特别是海南省,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哈密市、巴音郭勒蒙古自治州、昌吉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第八师、十三师,上海市闵行区、徐汇区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来镇返镇人员,提前通过 “镇江市疫情防控健康申报平台”微信小程序,如实登记申报个人信息;在线报备有困难的,应及时通过电话等方式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备(具体报备电话可登录https://mp.weixin.qq.com/s/dnXz_YQJO6yS6pIifVhybQ查询),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扫描上方二维码完成来(返)镇人员信息申报
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落实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抵镇后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时间隔大于24小时。核酸结果未出具前,尽量不前往人员密集和空间密闭的公共场所。我市在火车站、高速道口设置了便民核酸采样点,为群众提供便捷的采样服务。倡导省外来镇返镇人员在抵镇后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
因疫情滞留海南其他地区的返镇人员,按要求落实“3天居家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每天检测1次核酸;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第2天和第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由属地组织采样人员上门采样。
当前,正值旅游高峰期,人员跨省市流动频繁,疫情传播风险增加。市卫健委提醒市民,近期非必要不前往已有阳性感染者报告的城市,确需前往的,务必提前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目的地风险等级及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合理调整出行计划,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市卫健委提醒市民,要继续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健康的个人卫生习惯。要配合遵守公共场所戴口罩、测温、验码、一米线等疫情防控规定。此外,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途中要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仍是阻断疫情传播最经济、最有效、最科学的干预措施。符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条件的市民,尤其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尽快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冯新春 杨泠)
编辑:金凯
审核:杨佩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