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8月10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8月起,镇江市婚姻登记工作实现全市通办。
据了解,去年6月,镇江市同步推行结婚登记“全市通办”“跨省通办”工作。“全市通办”即一方户籍在镇江市的结婚登记当事人,可以凭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全市范围内任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业务。“跨省通办”即双方均非镇江市户籍的结婚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申领地住址所在区(县)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近日,市民政局下发《关于拓展我市婚姻登记跨区办理工作的通知》,在结婚登记全市通办的基础上,从2022年8月1日起,我市进一步拓展婚姻登记全市通办业务,将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证纳入全市通办的业务范围。自此,一方户籍是镇江市的婚姻当事人,可以选择我市任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业务。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方户籍在镇江市的婚姻当事人,可选择本市内任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内地居民之间的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不过,涉港澳台、华侨居民及外国人的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暂不实行跨区办理。
“全市各婚姻登记机关实行跨区婚姻登记预约制,市民可以通过江苏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预约申请,各婚姻登记机关应根据本区婚姻登记工作量设置跨区办理婚姻登记预约量。”该负责人表示。(全媒体记者 朱秋霞)
图片由市民政局提供
编辑:金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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