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工程质量事关人民群众最根本最直接的利益。7月22日下午,记者从镇江市举行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新规宣贯活动中了解到,由省住建厅7月1日发布的相关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明确了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行为、责任和工作底线,将推动建筑业高标准高质量发展。
“当前工程质量形势总体可控,稳中有升。但不可否认,建筑品质整体不高。而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是工程质量整体水平不高的重要原因。”市质监站副站长刘之渊介绍,最新发布的实施细则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等五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行为准则提出“硬性约束”,很多质量行为要求为首次提出或明确。如,建设单位应依法办理施工许可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严格执行工程承发包制度,不得肢解发包;对有重大修改、变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重新进行报审;不得指定应由承包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等等。
施工单位质量行为要求
施工单位不得违法分包、转包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等,未经监理单位见证取样并经检验合格的,不得擅自使用;不得擅自修改施工图设计文件;按规定做好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和记录;实施样板引路制度,设置实体样板和工序样板等等。
开展2022年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
检测单位不得转包检测业务;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不得推荐或者监制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当将检测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涉及结构安全检测结果的不合格情况,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等。
去年市住建局在市区范围内选取5家施工企业和3家监理企业编制企业版工程质量安全手册,选取了4个房屋建筑工程作为开展手册和实施细则落地的项目试点。经过1年的努力,目前镇江市企业版手册编制工作初见成效,镇江高新区创新区一期工程(团山睿谷项目)等4个手册落地试点项目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形成了一系列好的做法和经验,对提升我市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通讯员 辛桂香 方璐 全媒体记者 方良龙)
编辑:金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