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以前觉得自己很聪明,利用工作便利查询公民个人信息售卖挣钱,既能赚钱还没风险。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现在后悔了,一定痛改前非。”出生于1989年的被告人李雨在法庭上非常懊悔,他本是一名辅警,却没有在工作中深化法治意识,被江前、张元等人忽悠说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实施共同犯罪,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
2022年5月,侦查机关将该案移送润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方查明,2021年7月,经被告人江前提议,并与被告人李雨共谋,利用李雨的辅警身份非法获取的信息,并以每条5元的价格出卖给他人用于牟利,违法所得每条分配给李雨3元、江前自己得2元。2021年7月至10月期间,李雨违法查询相关信息9800余条,江前出售后违法所得累计49467元,李雨分得29681元,江前获利19786元。与上述情形相同,李雨还与张元合作,售卖1400余条,获利8416元,两人平分,各得4208元。
案发后,三名被告人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并退出全部违法所得,认罪认罚。检察官经依法审查,查清三名被告人行为,李雨情节特别严重,江前、张元情节严重,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追究其刑事责任,属于共同犯罪。鉴于退出违法所得、认罪认罚等情形,可以从宽处理。最终三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刑罚,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示,李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利用工作便利,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向他人出售,比一般人员非法收集信息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短短3个月时间,李雨等人违法所得近6万元,检方与法院均认为符合“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依法惩处。(通讯员 焦惟奇 王卫宾 全媒体记者 张驰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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