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淮安市委批准,淮安市纪委监委对淮安市公安局原二级高级警长苏必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苏必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规收受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礼品、购物卡;利用职务便利在驾校经营、案件处理、项目帮办、业务承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苏必伟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苏必伟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苏必伟简历
苏必伟,男,汉族,1959年11月生,江苏盱眙人,在职本科学历,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8月至2000年12月在盱眙县公安局工作,历任办事员、副股长、派出所所长、副局长、政委;2000年12月至2002年12月任原淮阴县公安局局长;2002年12月至2005年6月任原洪泽县公安局局长;2005年6月至2011年4月任淮安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支队长;2011年4月至2019年1月任淮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2019年1月至2019年2月任淮安市公安局副处级干部;2019年2月至2019年3月任淮安市公安局三级高级警长;2019年3月任淮安市公安局二级高级警长;2019年12月退休。
(淮安市纪委监委)
来源:清廉江苏
编辑:缪小兵
审核:曾海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