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小贴士
2步打开 媒体云APP
  • 点击右上角“…” 按钮
  • 使用浏览器/Safari打开

江苏收回太湖养殖使用权 明年拆除4.5万亩围网

2018-04-16 17:43

今日镇江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对太湖水污染防治的重大决策,按照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我省13日发布公告,宣布拆除太湖苏州市行政区域内水域围网,收回养殖使用权。

公告规定,凡在太湖苏州水域从事围网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在9月30日前签订围网拆除补偿协议,由发证机关收回养殖使用权,并在12月31日前自行向所在地的区政府办理移交手续,并应按补偿方案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办理补偿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登记的,以发证机关核实的情况为准。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协议并自行办理移交手续的,将给予奖励。

自公告之日起,单位和个人不得再投苗或抢建养殖设施,投苗或抢建部分不予补偿。在太湖苏州水域从事围网养殖的单位和个人,未在规定期限办理移交手续的,依法予以拆除,所涉及拆除费用在补偿费中扣除;有行政违法行为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太湖渔管办主任王小林介绍,今年12月底前,太湖苏州水域围网要基本拆除到位,明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拆除任务。这项工作已被列入江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暨“263”专项行动的16个重点项目。

此前,太湖沿岸的无锡、常州、湖州已完成围网拆除。此次要拆除的4.5万亩围网,不仅是苏州太湖水域的全部围网,也是整个太湖最后的围网养殖区域。

来源:人民网

编辑:吴悠


45

今日镇江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对太湖水污染防治的重大决策,按照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我省13日发布公告,宣布拆除太湖苏州市行政区域内水域围网,收回养殖使用权。

公告规定,凡在太湖苏州水域从事围网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在9月30日前签订围网拆除补偿协议,由发证机关收回养殖使用权,并在12月31日前自行向所在地的区政府办理移交手续,并应按补偿方案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办理补偿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登记的,以发证机关核实的情况为准。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协议并自行办理移交手续的,将给予奖励。

自公告之日起,单位和个人不得再投苗或抢建养殖设施,投苗或抢建部分不予补偿。在太湖苏州水域从事围网养殖的单位和个人,未在规定期限办理移交手续的,依法予以拆除,所涉及拆除费用在补偿费中扣除;有行政违法行为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太湖渔管办主任王小林介绍,今年12月底前,太湖苏州水域围网要基本拆除到位,明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拆除任务。这项工作已被列入江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暨“263”专项行动的16个重点项目。

此前,太湖沿岸的无锡、常州、湖州已完成围网拆除。此次要拆除的4.5万亩围网,不仅是苏州太湖水域的全部围网,也是整个太湖最后的围网养殖区域。

来源:人民网

编辑:吴悠


相关阅读
template 'mobile_v5/common/wake'
0 条评论
来说两句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来说两句吧...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加载中。。。。
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