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的办学质量,保障家长学校工作有效开展,江苏省教育厅制定《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工作指导意见》并于近日正式发布。
记者了解到,基于坚持立德树人、协同育人、需求导向、创新发展的基本原则,我省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全省各级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办学率达到100%,网上家长学校覆盖率达到100%,家长学校规范化建设水平以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水平大幅提升。
依法实施家庭教育指导是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的重要工作职责,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是实施家庭教育指导、提升家长胜任力、促进家校(园)社协同共育的主阵地和主渠道。按要求,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负责建设本单位的家长学校,校(园)长担任家长学校校长,对家长学校各项工作负总责。家长学校校长、学校幼儿园德育工作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务的教师、班主任和家长委员会代表共同组成的校务管理委员会,负责家长学校日常管理事务,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校务管理委员会会议。
指导意见提出,要成立班级、年级、校级三级家长委员会,支持和协助家长学校工作。家长学校建设过程中,可积极聘请校外家庭教育专家担任副校长、委员会成员等,保障家长学校的办学方向正确,提高家长学校的办学层次。家长学校要建立并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学员上课考勤、考核、奖惩等管理办法,建立家长学校的学员家长结业制度,把家长学校纳入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阵地共用、资源共享、节俭办学、务求实效的原则,做到有挂牌标识、有管理制度、有师资队伍、有固定场所、有教学计划、有指导用书、有活动开展、有教学成效的规范化建设目标。
我省要求,家长学校要充分挖掘整合社会、学校、家庭资源,探索并完善以基础课程为主,专题课程、亲子课程与活动课程等为辅的课程模式。根据家长的不同需求,可采取个别座谈、经验交流、互动体验、咨询服务等形式分层分类开展指导。中小学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1-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幼儿园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亲子实践活动。
记者了解到,家长学校的师资队伍主要以德育工作负责人、年级主任、班主任为主,任课教师、“五老”人员、优秀家长、志愿者等为辅,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可聘请专家或社会工作者开展相关工作。家庭教育指导课程纳入每年对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内容。学校安排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应计入教师的工作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家长学校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撑和经费保障,并会同妇联推动地方人民政府将家庭教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同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按照相关政策参与家长学校工作,丰富家庭教育场地、设施和活动资源,形成行政部门主导、社会力量支持补充的家长学校经费保障机制。
据介绍 ,为加强督导评估,我省建立健全家长学校考核制度,原则上每三年至少开展1次专项检查并及时通报结果。各级教育督导部门把家长学校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对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
来源:交汇点
编辑:缪小兵
审核:曾海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