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江苏出台《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对育儿假作出规定。详戳↓
江苏印发《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前,江苏省人民政府官网贴出了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咨询育儿假政策规定的回复,回复中明确: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育儿假。
Q:来信咨询江苏省育儿假相关政策规定
A:对于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育儿假。每年的育儿假不按照子女数量叠加享受。育儿假自子女出生之日起按周年计算,即自子女出生之日起的36个月内,夫妻双方每12个月各享受10天育儿假。
来源:江苏新闻
实习编辑:毛蕴劼
审核:杨佩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