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2021年10月,某银行向公安机关提供的线索称,一名扬中籍男子个人银行卡账户存在交易异常,多笔巨额资金快进快出,可能涉嫌电信诈骗。警方立刻对此展开侦查,顺藤摸瓜之下,竟发现了一个“跑分”小团伙通过手机转账为电信诈骗犯罪“洗钱”的“生财之路”。近日,扬中市检察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参与“洗钱”的17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2019年,福建小伙陆文为了谋生,出国前往菲律宾。在菲律宾期间,陆文通过手机下载了一款境外网聊APP,在其中一个聊天群中看到名为阿超的人发布招人“跑分”广告。
“跑分”是为电信诈骗“洗钱”的黑话,主要就是指通过提供银行卡、支付宝、微信及交易密码等个人信息的方式通过手机转账为电信诈骗转移赃款从中牟利的行为。
陆文想赚快钱,便添加了阿超为好友。阿超通过网聊向陆文介绍了“跑分”赚钱的具体流程。但陆文当时身处境外,手边没有银行卡也找不到同伙,只能暂且作罢。
2021年7月,回到国内的陆文决定找伙人试试“跑分”。他如法炮制在另一款网聊APP中发布了广告招人提供银行卡跑分。同年9月,扬中小伙郑全与陆文取得了联系,称可以为他找到人,提供银行卡等信息。
2021年10月,陆文来到扬中住进了郑全为他安排好的小旅馆。陆文通过境外APP与阿超再次取得联系,郑全则游说了自己的朋友王祥等人介绍人员参与“跑分”。
“跑分”时由陆文转账,卡主提供银行卡、身份证、支付宝、微信及交易密码,必要时配合人脸识别转移赃款。事后,陆文按每次转移赃款总金额3%提成,将其中2.5%分给郑全,再由郑全层层分发给参与人员。陆文在扬中一待就是十余天,通过对接阿超接单,操作二十余人银行卡转移赃款高达人民币570余万元。为了掩人耳目,这伙人每两三天就会换一家宾馆。
“我也知道这些钱是违法犯罪的钱,但那阵子实在缺钱就铤而走险,现在追悔莫及。”2021年11月,正在操作“跑分”转账的陆文等人被警方抓了个现行。
扬中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陆文、郑全等人明知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系共同犯罪,其中陆文、郑全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其余人为从犯。
经法院一审判决,陆文、郑全等17人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不等。 (通讯员 张晋毓 黄馨叶 全媒体记者 张驰川)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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