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近日联合部署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对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借疫情防控违规设立收费项目、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的惠企收费政策、收取明令取消的费用、强制捆绑销售、乱检查、乱罚款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零容忍”,当然是斩钉截铁的态度,没有商量的口气,没有回旋的余地,就是要堵死所有的漏洞和裂隙。这,或许就是真正的“铁面无情”了吧。以此姿态,来面对“违规收费”的问题,那就只有“你死我活”一种结局,不会出现“双赢”场面。站在国家利益和百姓福祉的角度看,就必须是“整治行动”获得全胜,而决不会是“违规收费”绝处逢生。
不过,有些时候有些地方,对于“违规”行为的“容忍度”,似乎还颇具“弹性”。首先是某些管理部门、执法部门对一些事关自身利益的事,管理起来或者执起法来,能否不折不扣地遵照规定就不那么坚定不移,是否私下里悄悄打一点“小九九”也未可知。其次,社会之大,处处都存在“人情”的汪洋大海,有时一件“事”出来,正要处理,一些“招呼”就接踵而来,且有些还无法一概置之不理,因为不但是熟人,可能还是亲人,甚至或许就是上级领导,是依规而行、循法办事,还是顾一下情面,开一回“口子”,半睁半闭眼睛,扩大点“容忍度”,高抬胳膊稀里糊涂就过去了,还真颇费踌躇。原则是好哇,规定也很棒,那都是为了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出来的,本该坚决执行。可是,当与自家私情私利出现“针尖对麦芒”的矛盾状况时,又如何毫不犹豫地秉公取舍呢?也许正是在某些执法者“为公还是循私”打不定主意之际,“零容忍”的闸门就被打破了。有道是:
违规收费“零容忍”,说来清醒做易昏;公仆心里有百姓,坚持原则不失魂。
因此,“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近日联合部署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若要达到整治效果,还得靠参与整治的公仆们真正出以公心,将国家利益和人民福祉看得重于一切,“敢与霸王争高下,不向恶鬼让寸分”,才能果断做到对“违规收费”现象的“零容忍”。
总之,事在人为。人若站得正了,事也歪不了。(吴之如·文并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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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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