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业务范围
缴存职工在本市的自住住房商贷,办理公积金贴息的;单人或夫妻双方拥有的本市自住住房商贷。
2.办理要件
商业银行借款合同、承担偿还商贷债务证明材料;其他材料按相关规定提供。
3.缴存要求
夫妻双方拥有的本市自住住房商贷有一方正常汇缴公积金。办理公积金贴息的,公积金缴存账户应留存符合申请公积金贴息要求的额度。
4.签约程序
线上签约
已注册公积金线上服务渠道的职工,可通过镇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服务大厅、“镇江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和手机APP等渠道进行签约,以微信公众号渠道签约的,具体程序如下:
(1)打开“镇江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我的公积金”→选择“业务办理”→点击“我要还贷”→点击“偿还商贷逐月提取签约”→点击“偿还商贷逐月提取签约”。
(2)主贷人签约
进入签约流程,首先阅读同意《偿还商贷逐月提取签约须知》,然后点击下一步。
在主借款人选项中选择“是”,在是否授权选项中选择“授权查询商贷信息权限”,在贷款银行选项中选择商贷银行,在银行商贷列表中选择需签约的商贷信息,阅读同意《商贷签约授权委托书》后,点击下一步。
核对商贷信息,阅读同意《商贷签约协议书》后,点击确定,人脸识别通过后业务成功受理,系统审核通过后,偿还商贷逐月提取签约业务生效。
(3)共同借款人签约
进入签约流程,阅读同意《偿还商贷逐月提取签约须知》后,点击下一步。
在主借款人选项中选择“否”,输入主借款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阅读同意《商贷签约授权委托书》后,点击下一步,通过商贷和婚姻状况信息核验后,进入签约页面,输入共同借款人在该商贷银行的一类借记卡号进行绑卡,绑定的银行卡必须和主贷人签约的商贷银行一致阅读同意《商贷签约协议书》后,点击确定,人脸识别通过后业务成功受理,系统审核通过后,偿还商贷逐月提取签约业务生效。
(4)其他线上签约
职工通过个人网上服务大厅、手机APP渠道签约的,可按照线上提供的服务指南按步操作。
线下签约
夫妻双方本市拥有的商贷,签订逐月还商贷的,夫妻双方公积金缴存地有以下几种情形:市直和市直;市直和辖市区;辖市区和辖市区。夫妻双方可选择各自缴存地公积金机构签约。
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缴存公积金,签约逐月还商贷的,缴存公积金职工在缴存地公积金机构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