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审议通过了《中共镇江市委关于以政治建设统领全市人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今后一段时期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思路举措。5月31日,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对政治建设统领全市人大工作进行系统谋划和全面部署。这也是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图:镇江人大发布微信公号
市人大常委会将如何理解把握和贯彻落实市委的部署要求?市人大相关负责同志接受采访,就《意见》有关情况答记者问。
记者:请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
答:这次市委制定出台《意见》,具有不同寻常的背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把“政治机关”摆在“四个机关”之首,充分凸显了加强政治建设的重要性。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在安徽调研时强调,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在5月23日召开的省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省委书记吴政隆强调,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始终把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分析问题,善于从政治上把握和推动工作,善于从政治上衡量和检验成效。
记者:请谈一谈《意见》出台的过程。
答:受市委委托,3月初市人大常委会成立工作专班,市委办、组织部相关同志共同参与,着手文件起草工作。3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了内部讨论,4月1日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之后,分三个层面征求了有关方面意见:一是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二是市纪委监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以及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编办、市级机关工委、党校等部门领导;三是各市区人大常委会、镇江新区人大工委、部分乡镇人大,以及全国和省人大代表。4月8日呈请市委主要领导审阅同意,并征求全体市委常委和各市区党委(党工委)意见。4月27日,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记者:请问《意见》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意见》共分四个方面二十条意见:
一是确保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提出要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旗帜鲜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
二是聚焦新形势新任务,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要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总体布局,保障宪法法律实施;把党的领导贯穿高质量地方立法全过程;聚焦推动市委决策落地,增强人大监督的刚性和实效;推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化常态化;依法做好选举任免工作。
三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提出要把好人大代表的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强化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和管理监督;开展“代表小组建支部、党旗引领迈新步”活动;切实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质量;密切地方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的联系、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深化“民呼我应”主题实践活动。
四是把牢“四个机关”全新定位,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提出要加强人大机关党的建设;优化组织结构;增强工作力量;重视基层人大建设;加强各级人大联系交流。
记者:市人大常委会将采取哪些具体举措,贯彻落实《意见》的部署要求?
答: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配套制定了《政治建设统领“四项职权”十八条》和《关于开展“代表小组建支部、党旗引领迈新步”活动的意见》两个文件,在横向上把“政治建设”贯穿于履行立法、决定、任免、监督“四项职权”全过程,在竖向上把“政治建设”贯彻到最基层的人大代表。
在《政治建设统领“四项职权”十八条》这个文件中,规定了市人大常委会行权过程中必须由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加强领导、作出决策的18条程序,并且绘制了7张工作流程图,使党的领导具体化、流程化、直观化。比如,规定了在制定地方性法规过程中,2项程序必须由市委作出决策,3项程序必须向市委报告,3项程序必须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以严格的程序流程确保了党领导立法这一重要原则落到实处。
在《关于开展“代表小组建支部、党旗引领迈新步”活动的意见》这个文件中,把人代会期间建立临时党组织的做法加以拓展和延伸,提出在闭会期间建立“代表联合党委-代表小组党支部-代表党小组”三级功能型党组织,推动党的组织对党员人大代表的全覆盖、党的工作对人大工作的全覆盖。把党支部直接建到代表小组上,既有利于加强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活动的组织管理,又有利于提高代表的政治意识,有利于强化对人大代表的思想政治引领。(通讯员 蔡青 全媒体记者 林兰)
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