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5月30日10时02分,张某某(男,69岁)驾驶本地号牌小型轿车沿南徐大道由西往东行驶至竹林路路口直行时,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至路口,为避让沿竹林路由南往北同样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电动自行车,致车辆失控撞上正在南徐大道路中央绿化带休憩的金某某,事故造成车辆受损,张某某受伤,金某某当场死亡。
案发后,润州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专案组民警经过连夜调查,走访并调取监控,于5月31日上午10时,锁定该起事故中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离开现场的电动车,11时10分锁定驾驶该电动车的蔡某某,并于一小时后在其住处将蔡某某找到。
经民警初步询问,蔡某某承认其知晓当时事故发生情况,但认为没有与自己发生碰撞,便选择离开了现场。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办理中。(全媒体记者 解斐 通讯员 孟宪阳)
实习编辑:毛蕴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