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近日,到句容法院离婚的张女士不仅拿到了法院的离婚调解书,还领取了句容法院首份《离婚生效证明书》。5月23日,院方表示,该证明书不仅便于当事人保管携带,而且充分保护了当事人的隐私。
“法官,通过法院诉讼离婚会不会像民政局一样给我们发离婚证呢,就是那种小本本……”从事婚姻案件审理以来,句容法院少年庭的法官们经常会听到当事人问这样的问题。
一直以来,当事人到法院离婚后只能通过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等法律文书,来证明自己处于离婚的状态。而法律文书中,往往会包含离婚原因、家庭、财产及子女情况等诸多当事人不愿公开的隐私。证明离婚要出示写满隐私的法律文书,让不少当事人觉得尴尬甚至是痛苦。因此,像民政局一样有一本即方便携带又不会泄漏隐私的小小离婚证,成了很多诉讼离婚当事人的内心需求。
为了解决离婚当事人的这一困扰,最大程度的保护当事人隐私,近日句容法院少年庭专门制作了《离婚生效证明书》,发放给有需要的当事人。至此,不仅充分保护当事人的隐私,还避免了当事人“证明已离婚”的尴尬局面。
同时,针对离婚当事人可能因婚姻失败而产生敌对情绪或因离婚而对子女不当甚至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等情形,少年庭法官们还特意在离婚证后面,附上了温馨的法官寄语和给离婚父母的建议。这些建议倡导离婚夫妻:“学会从过去中转身,用全新的姿态去拥抱明天的幸福”,建议离婚父母“不纠结于过往,调整好各自心态,按照《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要求树立家庭是第一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共同托举孩子全面、健康发展。”
院方告诉记者,一份看似简单的《离婚生效证明书》,却有着不简单的意义,它不仅保护了当事人的隐私,更彰显了句容法院少年庭法官们时刻以化解家庭矛盾和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已任的爱心和责任心。(通讯员 冯明 全媒体记者 朱美娜)
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