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为统筹做好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工作,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深化法治镇江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实现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日前,《镇江市人大常委会2022-2026年立法规划》经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主任会议通过,并由市委常委会审定后转发。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宏向记者介绍,本届人大任期内每年将制定法规2-3件,根据需要开展法规清理工作,推动形成与上位法相衔接、与镇江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法规制度体系,确保地方立法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结合实际工作,《立法规划》安排正式项目12件,力争本届人大任期内提请审议;安排调研项目12件,作为本届及下届人大立法的储备项目。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娄正前介绍,《立法规划》项目具体包含了三个方面:在服务经济社会,引领高质量发展方面,安排正式项目2件,调研项目5件;在改善民生福祉,提升高品质生活方面,安排正式项目5件,调研项目4件;在健全制度体系,强化高效能治理方面,安排正式项目5件,调研项目3件。同时,《立法规划》只是预期性、指导性,不是指令性。因此,根据形势变化和实际需要,可以增加、调整一些项目,将通过编制年度的立法计划加以实施。
娄正前说,《立法规划》能够让地方立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减少和避免立法工作的盲目性和无序性。此次《立法规划》编制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紧跟党委决策部署、紧贴群众所需所盼、紧扣社会治理之需来安排项目,主要考虑以下因素:立法的必要性。把握“问题导向、适宜立法、急用先立”的原则,聚焦社会治理和依法行政的堵点难点,致力于打通法律法规落地“最后一公里”,精准确定立法项目。立法的特色性。立足镇江“三高一争”发展目标和“创新创业福地、山水花园名城”城市定位,围绕市第八次党代会部署安排,优先选择有地方特色、有地方需要的立法项目。立法的可操作性。着眼本地实际,注重“小切口”入题,丰富“小快灵”实践,力求解决突出问题。对部门积极性高、客观条件较成熟、执行准备较充足的项目,予以重点考虑。
在《立法规划》中,项目数量还是比较多的。就如何保证立法质量这个问题,王宏说,质量是立法的生命线,市人大一直为此作出努力,首先,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努力开创我市人大立法工作新局面。其次,始终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要用丰富的民主形式和民主渠道,确保人民民主权利能够通过法定途径、渠道、方式、程序,真实、生动、具体地体现在人大立法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确保法规的所有制度设计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得到人民的支持和拥护,变为人民的自觉行动,切实把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第三,始终坚持人大主导。发挥人大及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是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的必然要求。市人大在法规立项、起草、审议、修改及表决等环节中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有力提高立法工作效能。将加快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科学立法工作格局,形成各个立法主体之间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立法协同局面,最大限度地提高立法质量。
王宏说,无论立法任务多重,立法质量的底线我们会全力以赴守好,会努力打造出具有镇江特色的立法金字招牌。(全媒体记者 笪伟 通讯员 李子流)
附件:
镇江市人大常委会2022—2026年立法规划项目(24件)
一、正式项目(12件)
1.《镇江市房屋安全条例》(2022年正式项目)
2.《镇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长江江豚保护的决定》(2022年正式项目)
3.《镇江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2022年正式项目)
4.《镇江市河道管理办法》
5.《关于加强殡葬管理有关问题的规定》
6.《镇江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7.《镇江市停车管理条例》
8.《镇江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保护条例》
9.《镇江市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条例》
10.《镇江市未成年残疾人保障条例》
11.《镇江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12.《镇江锅盖面保护条例》
二、调研项目(12件)
1.《镇江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
2.《镇江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
3.《镇江市大运河滨水公共空间管理条例》
4.《镇江市档案管理条例》
5.《镇江市燃气管理条例》
6.《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
7.《镇江市餐饮具集中消毒监督管理办法》
8.《镇江市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条例》
9.《镇江市地名管理办法》
10.《镇江市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管理办法》
11.《镇江市城市绿化条例》
12.《镇江市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办法》
编辑:缪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