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41号通告
来(返)镇人员健康管理
为更好适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形势,经研究决定,现就调整来(返)镇人员健康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省内来(返)镇人员
1. 对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和社会面本土疫情所在设区市旅居史的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有序流动;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抵镇后24小时内需进行一次核酸检测,72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3天2检,两次检测时间间隔大于24小时)。
2. 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社会面传播疫情所在设区市其他无疫情县(区、市)旅居史的人员,实行“3+11”健康管理措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跟踪健康监测)。其中,居家健康监测不要求单人单套,第1、2、3、5、7、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14天7检)。
3. 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社会面传播疫情所在县(区、市)旅居史的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其中,居家健康监测不要求单人单套,第1、2、3、4、5、6、7、9、11、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14天10检)。
二、省外来(返)镇人员
1. 对14天内无省外中高风险地区和本土社会面传播疫情设区市旅居史的人员,实行“3+11”健康管理措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跟踪健康监测)。其中,居家健康监测不需要单人单套,第1、2、3、5、7、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14天7检)。
2. 对14天内有省外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土社会面传播疫情设区市旅居史的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其中,居家健康监测不要求单人单套,第1、2、3、4、5、6、7、9、11、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14天10检)。
三、对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
暂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其中,居家健康监测不需要单人单套,第1、2、3、4、5、6、7、9、11、14、17、21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21天12检)。
广大市民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要保持“勤洗手、常通风、科学戴口罩”等良好卫生习惯。自觉遵守防疫要求,出入公共场所时主动配合体温检测、扫码验码,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3岁以上人群,特别是60岁以上人群,无接种禁忌症的,应尽早接种疫苗;18岁以上人群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及时进行加强免疫接种。谨慎邮购境外和疫情严重地区商品,收取快递时注意个人防护,做好物品消毒。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报告个人旅居史和接触史,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镇江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5月10日
来源 :镇江发布
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