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序恢复
我市公共交通运营的通告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满足广大市民公共出行需求,现就有序恢复我市公共交通运营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5月7日零时起,我市城乡公共交通、出租汽车有序恢复运营,出租汽车运营范围不出镇江市。镇江市域以外的长途客运、扬高汽渡恢复运营时间另行通知。
2.市民可下载“江洲行”APP查询公交各线路具体发班信息,合理安排出行。咨询服务热线:0511-85101622。
3.各运输企业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最新版《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七版)做好车辆消杀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等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乘车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扫“镇江通行码”上车,对未佩戴口罩乘客,一律拒绝上车。凡发现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可第一时间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511-88324689。
特此通告
扬中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口岸防控组
2022年5月5日
来源:扬中发布
编辑:缪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