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一则“南京放开限购、限贷政策”的消息在朋友圈刷屏。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核实后发现,包括国有银行和商业银行在内的多家银行近期调整了首套房贷利率认定标准。如名下房子已结清贷款,再次购房将认定为首套房,利率参照首套房,首付比例一般按5成执行。
4月27日下午,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咨询了十几家国有银行、商业银行,多家银行的客户经理均表示,之前的房子结清贷款(即有房无贷)可以再次认定为首套房,首付比例要达到50%,而常规的首套房(即无房无贷)首付比例为30%。
多位客户经理向记者表示,如果是已有一套房且贷款尚未还清的情况下(即有房有贷的二套房),首付比例是80%,利率也明显高于首套房。记者了解到,目前,南京主流首套房贷款利率为5%-5.2%,二套房贷款利率上浮0.2%左右。
记者了解到,如果是已婚状态,家庭名下有两套房,若将其中一套卖掉置换、或家庭名下仅有一套房时,可以首付50%、按首套房利率执行。
不过,多家银行客户经理表示,限购政策目前并没有发生变化。如果是已婚状态,家庭名下已有两套房,不可以购买第三套房。如果是未婚状态,已有一套房的情况下,也暂时还无法购买第二套。如果是离异状态,依旧是按现行的政策,若带小孩可买第二套,若无孩则不可。
来源:扬子晚报
编辑:缪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