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近日,朱先生从扬中公安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民警手中接过刚刚办理好的常住人口登记表,连连道谢:“多亏了‘跨省通办’新政策,我们不用跟单位请假耽误工作,也不用带着宝宝回老家来回折腾了。特别是疫情期间,这给我们带来了极大的便利。”记者获悉,这是扬中市办理的首例长三角区域新生儿入户“跨省通办”户口。
今年2月份,居住在扬中市三茅街道浩云湾的邓女士打电话到扬中市公安政务服务中心咨询能否为即将出生的孩子异地申报户口。在电话中,窗口民警了解到,邓女士户籍在安徽,其丈夫朱先生户籍在浙江,现两人都在扬中工作。民警向邓女士解读了长三角区域新生儿入户“跨省通办”政策规定,并耐心细致地告知邓女士孩子落户时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确保能一次性完成办结。
4月初,邓女士在扬中市人民医院产下一女婴,然而因为疫情原因未能办理落户。在疫情解封后的第三天,朱先生与窗口民警预约了小孩落户事项的办理时间。21日,朱先生持相关材料来到扬中公安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办理小孩随母落户安徽省的申请,窗口民警李绮雯受理后第一时间对其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申办材料通过长三角协作平台流转至邓女士户籍地安徽省巢湖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次日即收到安徽警方的审核结果,并通知朱先生办理确认落户手续。
据介绍,长三角区域新生儿入户“跨省通办”是沪苏浙皖四地公安机关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推出的一项便民服务举措,自2021年11月23日起正式实施。该项举措实施后,长三角区域户籍居民可在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新生儿入户,实现“一地办理,网上流转”,不再需要居民在实际居住地和入户地之间来回奔波。
警方提示:在上海市,江苏、浙江、安徽省全域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四地户籍居民,随父或随母在长三角区域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的新生儿,其父(母)可在实际居住地向公安机关提出跨省(市)新生儿入户申请,符合办理条件的,还需要提交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新生儿出生证等相关材料。(全媒体记者 景泊 通讯员 金红)
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