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疫情给生产经营带来了较大冲击,生意不好做。为了规避风险,本来打算直接注销这个公司,听说现在推出了歇业制度,公司可以休整一段时间后再开。我就第一时间前来办理了。”近日,丹阳市顺达油脂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先生来到该市行政审批局市场准入窗口办理歇业手续,仅10分钟便成功办理了歇业备案。这是自今年3月1日《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丹阳市首家成功办理“歇业备案”的企业。
为了给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提供缓冲期,《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歇业期”最长不超过3年。相较于以往“一刀切”的注销制度,面临经营困难却又没有强烈注销意愿的市场主体,可以通过按下“暂停键”,进入歇业状态。
歇业制度为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提供了缓冲性制度选择,降低了市场主体维持成本。下一步,丹阳市行政审批局将继续做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政策解读、宣传推广工作,为身处困境的企业提供帮扶指导,让“休眠”企业切实感受到新政策暖意,助力歇业企业早日“重启”。(陈琴花 陈兰花 佘记其)
编辑:缪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