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省属企业资产证券化步伐,利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近日,江苏省国资委连续出台四份文件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改革重组上市,提出到2020年,力争省属上市公司达到20户,形成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带动力的江苏省属上市公司板块。
平均每年新增2户上市
3月1日,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鸣锣上市,成为国内首家登陆A股主板的金融租赁公司。江苏金融租赁招股书显示,该公司在上交所发行63999.97万股,每股价格6.25元,募集资金近40亿元,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充实资本金。
江苏银监局数据显示,江苏金融租赁是全国金融租赁行业中首家进入银行间拆借市场、首批获准发行金融债券、首批获得资产证券化业务资质的金融租赁公司。“资本实力的提升可以促使企业更好地服务地方实体经济,支持智能制造和高端装备、农机服务、医疗等领域。”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熊先根说。
为推动国有资本通过首发上市、资产重组等方式向优势行业和领域集聚,江苏省国资委近日出台了《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战略股东管理暂行办法》《省国资委关于推动省属企业上市发展的指导意见》《省国资委关于省属企业与所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资产、产权置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省国资委关于明确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战略股东的通知》四份文件。
其中,《省国资委关于推动省属企业上市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优选上市路径,做强做优做大现有上市公司。《意见》中明确,对于具备集团整体上市条件或剥离部分资产后具备整体上市条件的省属企业,通过首发等方式实现整体上市,或通过与控股的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等方式实现整体上市;不具备整体上市条件的,通过剥离非主业资产或非经营性资产,以主业资产首发等方式实现上市,或将主业资产分步分批注入已有的上市公司。
去年,苏垦农发(江苏省农垦集团控股)和健友生化(江苏省沿海集团为第二大股东)先后登陆A股主板市场,分别引进社会资本24.3亿元和5.58亿元;2015年,华泰证券、弘业期货先后在香港成功发行H股,补充了企业资本金,拓宽了企业海外融资渠道。
据统计,目前江苏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有11家。2014年以来,江苏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有7户成功上市(其中,A股首发3户,H股首发2户,整体上市1户,重组注入集团主业资产上市1户),平均每年新增2户。
现有上市公司做强做优做大
国企上市后如何做强做优做大?江苏省副省长马秋林表示,已上市企业要加强资本市场的研究,加强市值管理,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有条件的可以推动集团整体上市;同时,积极推进上市公司的重组整合、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利用较强的融资能力求变谋动,使上市公司成为国有资本放大功能和保值增值的重要平台。
作为江苏最大的国有外贸企业,汇鸿集团是自新一轮国企改革以来,江苏第一家整体上市的国有企业。2015年12月,汇鸿股份通过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方式吸收合并母公司汇鸿集团,实现集团资产整体上市,同时定增募资20亿元引进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
上市后的汇鸿集团以建设供应链集成运营企业为目标,打造供应链运营和资本运营两大平台,提升纺织服装、浆纸板材、机电船舶等三个传统优势业务,重点培育冷链物流、医疗健康两大新兴产业。
“整体上市后,汇鸿更加强调专业化运营和规范化管理,通过整合内部资源与并购外部资源的‘两条腿走路’方式,截至2018年3月26日,上市公司市值较启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增长五倍以上,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陈述说。
江苏省盐业集团利用所属上市公司平台,将集团优质食盐经营相关业务、营销体系等注入上市公司井神股份,将更大体量的国有全资资产注入混合所有制上市公司实施混改,目前相关方案已报证监会重组委审核。“此举可进一步聚焦主业,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促进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江苏省盐业集团副总经理郑海龙说。
截至2017年末,江苏省国资委监管的省属10户上市公司总市值近9000亿元;2014年以来,省属上市公司合计引入各类社会资本约436亿元,国有资产增值约595亿元。
加强对国有资产的有效监管
为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有效监管,江苏在近日出台的《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战略股东管理暂行办法》中,规范省属上市公司股东行为,确保对省属上市公司的控制力。
该《办法》明确了省属上市公司战略股东的确定办法,要求战略股东履行控股股东职责,研究确定所控股上市公司最低持股比例;对战略股东转让、质押所控股上市公司股票、参与所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等行为进行了规范;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治理事项,要求战略股东表决前,事先请示省国资委意见。
在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的过程中,改建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发挥着重要作用。
据江苏省国资委副主任李琨介绍,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通过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资本整合等优化国有资本布局;二是通过股权运作、价值管理、有序进退,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实现保值增值;三是努力把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控股的企业建设成为盈利能力较强的市场经济主体。
目前在省级层面,江苏选择国信集团作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企业。2016年12月,“*ST舜船”(已更名为“江苏国信”)通过破产重整、资产重组同步推进的方式,成功实现了国信集团信托、火电等核心资产上市,成为资本市场的经典案例。
“未来,国信集团作为资本层,将以股权关系为纽带对二级公司进行管理,二级公司按业务板块划分,作为专业管理平台统筹推进板块业务,三级公司负责具体实施经营行为。”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宪强说。
截至2017年末,江苏省属企业及其各级子公司已有64.2%改为混合所有制企业,高出全国平均比例17个百分点。“上市发行股票是推进混改的主要渠道,不仅可以利用证券市场评估企业价值,还有利于强化市场约束,完善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增强核心竞争力和知名度。”江苏省国资委主任徐郭平说。(记者 朱筱 潘晔 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编辑:金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