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做好《镇江市节约用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征求意见工作,4月14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条例》征求意见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卜晓放出席会议并讲话。
座谈会上,市水利局、住建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以及部分市人大法制委委员、市党代表、市人大代表、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工作人员等,立足自身职责和工作实际,围绕节水职责划分、节水设施的推广利用、加强节水监管、法律责任的设置等问题进行交流发言,对《条例(征求意见第三稿)》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卜晓放充分肯定与会人员的发言质量,表示各相关单位要充分重视立法调研的重要性,推动地方立法解决实际问题、重点问题。就如何做好《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卜晓放强调,要充分认识必要性,制定该《条例》不仅是上级的工作部署,也是解决我市水资源问题的现实需要,更是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以立法推动节水管理势在必行。要科学把握精准性,在《条例》的制定过程中,注意上下衔接、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扬民主,才能立好法、出精品。要增强落地的主动性,《条例》根据序时安排预计于下半年正式实施,各相关单位要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学习宣传、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推进《条例》的有效执行。(杨晨 林兰)
编辑:缪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