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4月12日,丹阳市公安局发布消息:为进一步加强丹阳市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丹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关于丹阳市全面推广应用“镇江通行码”的通告》(2022年第4号)的全面落实,对违反下列情形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查处,现通告如下:
一、公共场所不按规定设置、悬挂、张贴“镇江通行码”供进入人员扫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二、公共场所经营者、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组织进入人员扫码、对未扫码人员违规放行,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三、进入公共场所人员拒不扫码、不听劝阻,强行或乘人不备进入场所,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通讯员 邵臻 全媒体记者 朱美娜)
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