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凌晨2点多
昆山发布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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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疫情防控中履职不力典型问题
问责的通报
当前,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少数党员干部仍然履职尽责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2022年4月,昆山柏庐市场疫情发生后,昆山文商旅集团有限公司因管控不及时、履职不到位,对疫情扩散负有重要责任。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 昆山文商旅集团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免去薛仁民文商旅集团党委书记职务,依程序免去其文商旅集团董事长职务;免去任永东文商旅集团党委副书记职务,依程序免去其文商旅集团总经理职务。
2. 昆山柏庐市场公司日常管理中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政策不严不实问题。免去丛宏文商旅集团党委委员职务,依程序免去其文商旅集团副总经理、柏庐市场公司董事长职务;依程序免去李星、张勇柏庐市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职务。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是全市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苏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要求,带头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进一步强化危机意识、底线意识,全面紧起来、严起来、快起来、实起来,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奋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昆山市纪委监委
2022年4月6日
延伸阅读
以案说法
Q
疫情防控期间,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的渎职行为如何处理?
A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负有组织、协调、指挥、医疗救治、信息传递、交通运输、物资保障等职责的,应根据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如果存在推诿、擅离职守甚至拒不履行或者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等行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或者情节严重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以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定罪处罚。
法律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
(七)依法严惩疫情防控失职渎职、贪污挪用犯罪。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负有组织、协调、指挥、灾害调查、控制、医疗救治、信息传递、交通运输、物资保障等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以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定罪处罚。
来源: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昆山发布
编辑:万嘉
审核: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