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根据市委市政府完善信用修复制度、规范诚信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日前,市发改委、市信用办通过系统平台梳理出1204家企业、超期公示失信记录1967条,统一组织失信告知活动,督促企业及时申请信用修复。通过此次专项工作,我市一般失信占比下降近40%。
近年来,市发改委(市信用办)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帮助失信企业修复信用,失信修复占比位居全省前列。
在此过程中,我市出台《镇江市企业信用修复办法(试行)》,在全省创新提出“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件通用”的企业信用修复办法,企业失信信息公示期结束后,可直接提交信用修复由政务服务信用窗口统一“一窗受理”;信用修复通过“信用中国”网“一网通办”,不需要通过其他公示平台重复办理;市信用办根据“信用中国”信用修复结果出具告知函,统一告知各地各部门同步撤销各条口、各单位、各层级及第三方征信公司失信公示信息,实现“一件通用”。
“今年我们将积极探索建立承诺即修复制度,建立轻微失信豁免清单,通过失信主体信用承诺方式,免予行政处罚,或公示期满足直接办理信用修复。”市信用办副主任朱永新同时提醒广大市场主体,对于存在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信息的相关市场主体,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要及时申请信用修复,重塑良好信誉。(朱婕 许婷)
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