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小伙张某微信号昵称叫“小薇”,在与男子陈某聊天过程中,假冒女子后两人竟成了网络情侣。为给自己出气,“小薇”竟怂恿“男友”陈某火烧他人汽车。25日,记者从句容检方获悉,句容法院日前依法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以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决陈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责令张某退赔陈某经济损失18000元。
检方介绍,2017年初,罪犯张某因过年期间与姐姐及姐夫王某发生冲突,便起了报复王某的心思。为免自己惹祸上身,张某便用“小薇”的账号向“男朋友”陈某哭诉自己被人欺负。随后,陈某通过微信承诺“小薇”要替其出气。
第二天,张某冒充“小薇”哥哥与陈某见面,并向陈某指认其姐夫王某,陈某当场就要去打王某,张某假意阻拦。晚上,张某又通过“小薇”的微信号码与陈某联系,并挑唆陈某通过烧掉王某的车解恨;同时,告知陈某,王某的车型号、车牌号以及停放地点等。
一周过后,张某再次遇见姐夫王某,为出气,当即以“小薇”的微信给陈某发微信,说想烧车。陈某答应后,“小薇”又假意安抚,实则不断挑唆。当天夜里,陈某把自己摩托车里汽油抽出装在一个塑料桶里,并骑摩托车带着桶去了王某家点火烧了王某的汽车。
替“小薇”出气后,陈某急着和“女友”见面“邀功”。张某怕身份暴露,谎称要出去躲一躲,避而不见。
第二天,陈某接到“小薇”微信,说到朋友家给小孩买礼物没钱,当即通过微信转账一千元给“小薇”。之后,“小薇”又以生病没钱住院,借了朋友钱没能力偿还等理由,陆续让陈某通过微信给其转账一万八千元。
汽车烧毁后,王某报警。经侦查,公安机关锁定犯罪嫌疑人张某,并诱捕陈某。到案后,二人均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期间,公安机关又发现了张某诈骗陈某的事实。
采访中,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警示,信息时代的发展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同时也存在一定隐患。因此,通过信息平台与陌生人交往过程中,一定要仔细甄别,防止掉入精心设计的陷阱。
通讯员 郭贵安 全媒体记者 朱美娜
编辑:阿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