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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镇江讯 定了!从3月10日起,句容市巡游出租汽车执行新价格:普通车起步价8元/2.5公里;新能源车起步价9元/2.5公里。
为此,2月28日句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句容市交通运输局,已经联合下发“关于句容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机制改革和运价调整的通知”。
“通知”中载明:为贯彻落实国家、省、镇江市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精神,进一步完善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形成机制,发挥运价调节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促进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依法履行定价程序,并报经句容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就句容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机制改革和运价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根据《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实施意见》(镇政办发〔2017〕20号),完善运价形成机制,对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即政府制定发布基准运价(包括起步基准价/起步里程、车公里基准价,下同)和浮动幅度,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在基准运价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市场供需、运营成本、交通状况、服务质量、居民收入和驾驶员收入水平等因素,在浮动幅度范围内,确定巡游出租汽车实际执行运价(包括起步价/起步里程、车公里价,下同)。
(二)暂停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与燃油价格联动机制。将燃油附加费并入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基准运价的浮动包括燃油价格等因素在内的变化。
二、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政策
(一)基准运价
1. 起步基准价/起步里程及浮动幅度
普通车起步基准价8元/2.5公里;新能源车9元/2.5公里。营运里程不足2.5公里的,按起步价计费。起步基准价最高上浮25%,每次价格上调不超过1元,每次上调起步价间隔时间不少于2年,下调幅度及时间间隔不限。
2. 车公里基准价(含空驶费)及浮动幅度
2.5-16(含)公里内为每公里2.7元,大于16公里为每公里3元。车公里运价(含空驶费)以百米计价,不足百米的按百米计价。车公里基准运价下浮不限,最高上浮20%。
(二)低速行驶费
当巡游出租汽车行驶时速在12公里/小时(含)以下(包括停驶)累计超过5分钟时,每30秒按100米的车公里运价收取低速行驶费,不足30秒的按30秒计价。
(三)夜间服务费
23:00至次日5:00,超基价公里部分加收实时运价20%的夜间服务费。
(四)节假日服务费
春节、国庆两个法定节假日期间(含合并调休日,以乘客下车时间为准),在当时运价基础上,可加收不超过5元/车次的节假日服务费。
(五)其他
1. 运费结算,按四舍五入取整到元。
2. 应乘客要求或者线路需要而发生的过路、过桥、摆渡费(含回程)等由乘客承担。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2年3月10日起执行。完成计价器调整的车辆方可执行新价格,未完成计价器调整的车辆仍执行原价格。此前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全媒体记者 朱美娜)
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