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是介样滴——
去年9月3日晚9时15分左右,张倩来到市区八佰伴大统华超市购物,此时,超市快要打烊,一些工作人员已开始打扫卫生。张倩拿起购物篮走向牛奶所在的货架。然而,还没等走出几步,她突然摔倒在地,手上佩戴的手镯也裂成了3块。
裂成三块的手镯
此后,张倩多次与大统华超市协商,要求赔偿手镯损失,但因金额无法谈拢,张倩便起诉至法院,要求超市赔偿损失8万元。
双方争议焦点——
张倩:
超市地面有积水从而导致自己摔倒,超市方作为公共场所未尽到注意义务,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大统华超市方:
张倩没有证据证明摔倒的原因是地面积水,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请求法院驳回张倩的诉讼请求。
张倩的翡翠手镯是在云南腾冲购买,当初花了6万多元,因为翡翠有上升空间,因此主张8万元赔偿。超市方委托代理人刘先生则认为,张倩对于损失没有证据,也没有提供发票、合同证明摔坏的手镯价值8万元。
庭审中,刘先生提供了一段视频监控录像,以图证明张倩与打扫卫生人员有过照面,且是在被告知即将闭店时,还是坚持进入超市。
张倩拿起购物篮准备进场购物
在录像画面中,张倩在超市入口与工作人员有过短暂交流,随后拿起购物篮进入超市内,紧接着发生了意外。在超市入口,一名工作人员似乎在拿着工具打扫地面卫生。刘先生坦承,没有拍到张倩摔倒的画面,“那里是个死角”。
张倩代理律师刘女士认为,超市提供的这段录像,可以证明张倩是在正常营业时间进入超市,而从进入超市到摔倒只有几秒钟,可以推定是地面打扫后的积水导致她摔倒。
判决如下——
经过委托评估,张倩的翡翠手镯在完好状态下的市场零售价为6000元-7500元(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9月3日),张倩已经为此支付了1万元鉴定费。根据本地区市场、人文、手镯品牌等信息,酌定手镯的市场价格为7200元,某购物中心承担75%的责任,即应当赔偿张倩5400元。
法院就此作出判决,八佰伴大统华超市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张倩5400元,并负担8000元鉴定费,另外2000元则由张倩负担。
法院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未当庭提出上诉。
庭审现场
案件分析——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
大统华超市方:
张倩在进入大统华超市时,虽临近当天营业结束时间,但仍在正常营业时间内。超市在营业时间内对购物区域进行清扫工作,妨碍了消费者正常购物,也容易造成安全隐患。张倩在购买商品时摔倒致手镯断裂,超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已具有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张倩:
张倩作为成年人,对自己的安全负有注意义务,她在购物时已明知超市正在进行清扫,却依然以较快的速度行走,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
综合比较双方的过错程度及原因力大小,酌定由某购物中心承担75%的损失。
文 常文金 曹浏 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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