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正月初五迎财神是历年传统,财源滚滚、福气多多!但依旧要提醒的是:镇江多地禁放,财神可迎,鞭炮莫放。
毕竟 ,禁放区内不能放,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一定会让你“发财”,但可能会让你“破财”。这不,丹阳司徒镇一男子,为了迎财神,快意燃放,“爽”劲未过,就被丹阳警方处罚了。
警方介绍,丹阳的具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边界为:东从G42沪蓉高速与丹界路交会处起,沿丹界路、麒麟路、金陵西路、泰山溢洪河、九曲河、齐梁路、南二环路、京杭大运河、丹金溧漕河至南三环路;南从南三环大桥起,沿南三环路至241省道;西从南三环路与241省道交汇处起,沿241省道、丹句路、天元路、丹伏路、241 省道至北二环路;北从北二环路与241省道交汇处起,沿北二环路、车站路、G42沪蓉高速、葛丹公路、圣昌东路、齐梁路、G42沪蓉高速至丹界路闭合区域,以上道路包含路面。
2月5日0时0分左右,丹阳市居民李某某为“迎财神”,吉时刚到,就在丹阳丹句路与新庄路交叉路口,燃放五千响爆竹一挂,烟花两个。高度戒备的司徒派出所禁放执勤民警,闻声即动,赶至现场,展开调查和处置。
经调查,李某某行为已构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目前,丹阳市公安局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通讯员 王丹 全媒体记者 朱美娜)
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