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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奖励金“到账”

2022-01-04 16:44

今日镇江讯  日前,市生态环境局发放了一笔“特殊资金”,一位举报人因敢于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收到10500元奖励。据了解,自有奖举报上线以来,一共收到56封有奖举报,其中纳入有奖举报14件,已发放奖励金额17000元。

“镇江市丹徒区某企业存在‘没有环评手续,没有上设施,废气直排’等环境问题,请求查处。”2021年5月8日,市生态环境局官网有奖举报专栏收到了这样一则匿名举报。

接到举报信息后,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人员第一时间核查、了解该企业有关情况。5月10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同丹徒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迅速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该企业正在生产,现场无废气收集、治理设施,且无相关环保手续,举报人举报情况属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人员当即将线索移交丹徒生态环境局,并建议依法依规立案处罚。丹徒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下达《镇江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1万元的决定。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奖励标准,此次按行政处罚金额5%计算奖励金额,给予了该举报人10500元的奖励。

经了解,2021年4月,在原有奖举报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更新,我市出台《镇江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奖励办法(暂行)》,增加奖励金额,最高奖励金额由原先的10000元提至30000元,极大提高了群众的参与度。同时,市生态环境部门在全省首开先河,采取“互联网+”的信息化手段,在市生态环境局和微信公众号上同步开设有奖举报专栏。

“群众投诉举报是精准发现生态环境问题的一个有效途径,希望更多人能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监督中来。”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举报人可通过三种方式进行:镇江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thj.zhenjiang.gov.cn/)有奖举报专栏;信函、来访举报;其他途径实名举报。“线索经调查核实符合奖励条件,且举报人明确表示参与有奖举报的,纳入举报奖励范围。” (通讯员 李媛 全媒体记者 杨佩佩)

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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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镇江讯  日前,市生态环境局发放了一笔“特殊资金”,一位举报人因敢于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收到10500元奖励。据了解,自有奖举报上线以来,一共收到56封有奖举报,其中纳入有奖举报14件,已发放奖励金额17000元。

“镇江市丹徒区某企业存在‘没有环评手续,没有上设施,废气直排’等环境问题,请求查处。”2021年5月8日,市生态环境局官网有奖举报专栏收到了这样一则匿名举报。

接到举报信息后,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人员第一时间核查、了解该企业有关情况。5月10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同丹徒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迅速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该企业正在生产,现场无废气收集、治理设施,且无相关环保手续,举报人举报情况属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人员当即将线索移交丹徒生态环境局,并建议依法依规立案处罚。丹徒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下达《镇江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1万元的决定。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奖励标准,此次按行政处罚金额5%计算奖励金额,给予了该举报人10500元的奖励。

经了解,2021年4月,在原有奖举报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更新,我市出台《镇江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奖励办法(暂行)》,增加奖励金额,最高奖励金额由原先的10000元提至30000元,极大提高了群众的参与度。同时,市生态环境部门在全省首开先河,采取“互联网+”的信息化手段,在市生态环境局和微信公众号上同步开设有奖举报专栏。

“群众投诉举报是精准发现生态环境问题的一个有效途径,希望更多人能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监督中来。”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举报人可通过三种方式进行:镇江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thj.zhenjiang.gov.cn/)有奖举报专栏;信函、来访举报;其他途径实名举报。“线索经调查核实符合奖励条件,且举报人明确表示参与有奖举报的,纳入举报奖励范围。” (通讯员 李媛 全媒体记者 杨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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